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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发什么、发多少?这些地方出台标准了
  • 2015年01月26日 15:52

  • 来源:腾讯微信

  年终岁尾,发福利是大家都关心的。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在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的同时,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一时间,众人拍手称快。

  那么问题来了,福利应该怎么发?有没有标准呢?近来,已有不少地方出台了细化规则,福利发放就要落到实处了!

  法定节日,发!

  河南省明确,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里的“逢年过节”指的是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7个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

  福建省的标准同样是每位会员年均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浙江省则规定,全年慰问不得超过3次,用于慰问的支出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

  上海对逢年过节发放少量慰问品实行总量控制,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慰问形式为实物,慰问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

  过生日,发!

  过生日时发放慰问品,在已经出台具体标准的各省市也取得了共识,只是标准略有差异。

  浙江省明确,基层工会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可以向会员发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福建的规定则是,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上海温馨地提出,工会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应慰问祝贺。原则上应购买生日蛋糕慰问,情况特殊的,可购买同等价值蛋糕提货券。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250元。

  哈尔滨市的标准是,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品不超过200元。

  职工活动,搞!

  职工想要开展文体活动,能有经费保障吗?没问题!

  福建省说了,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

  在河南,职工要开展文体活动,可以购买所需设备、器材、用品,但倡行节俭,如必须购买服装的,人均也不得超过500元。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班费等也有保障。

  看电影也有了细化规定。上海明确,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时,应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

  春游秋游可以搞吗?上海说:一般情况下当日来回。河南说: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做到当日往返。福建说: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表现突出的,奖!

  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活动、文艺会演、体育比赛、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的奖励,可以发吗?

  浙江省提出,参照优秀公务员现行奖励标准,获得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得超过800元,其他名次依次做相应的递减,且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福建省和河南省也做出了比赛竞赛时不可普发奖励金的规定。而在职工教育方面,河南还提出,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福建省则提出,可以安排劳模(含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艰苦岗位、特殊岗位的一线职工进行疗休养,但原则上住宿安排在全国各级工会创办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或酒店,以住宿地就地疗休养为主,不得跨省进行。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延伸阅读:这些福利可以有

  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提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前不久,全国总工会又下发《补充通知》,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根据规定,以下福利可以发放——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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