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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我省启动“日报告”严查问题疫苗
  • 2016年03月21日 18:09

  • 来源:映象网-经济广播

 

  “山东疫苗案件”牵动众多家长的心。

  昨天(3月20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名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购销非法疫苗者25日前须主动报告;目前,河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为更好地掌握查处情况,已经启动“日报告”制度。

  事件回顾

  山东济南警方日前披露了一起特大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2010年以来,庞某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份,涉案金额达5.7亿元。

警方抓捕嫌疑人庞某卫现场。警方供图

警方抓捕嫌疑人庞某卫现场。警方供图

  目前,庞某卫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济南市食药监局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最新进展

  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名单

  据@央视新闻 消息:3月20日,山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具体名单如下:

  食药监总局:购销非法疫苗者25日前须主动报告

  为彻底查清山东省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日发布通告要求,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食药监总局指出,依据刑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向犯罪嫌疑人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市。

  线索涉及的24省市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

  食药监总局要求,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相关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同时,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山东省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会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

  对向庞某销售疫苗的线索,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及销售的品种、数量等;对从庞某购进疫苗的线索,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及购进的品种、数量等。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以便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

  食药监总局表示:

  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河南行动:立即调查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通告,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

  其中,涉及河南44人,24个上线和20个下线。24个上线中,绝大多数来自郑州,也有来自鹤壁、南阳、平顶山、开封的;20个下线中,大半来自郑州,此外还有来自开封、周口、商丘的。记者挨个打电话,多数是空号或者停机。

  据了解,简单来讲,所谓“上线”指的是疫苗的购入渠道,“下线”则指疫苗的流向。

  对于这些“问题疫苗”,河南到底如何查处?结果如何?

  昨天晚上,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我省已经向各地市发出了《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豫食药监电〔2016〕14号),对查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省食药监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深入调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对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公告》,在2016年3月23日前未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情况的涉案嫌疑人员,要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该局要求,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规格、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根据已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我省要求相关省辖市食药监局要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发现非法经营的疫苗,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

  此外,为掌握进度,集中合理使用监管资源,该局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实行“日报告”,涉及每日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进展情况以及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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