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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人做客《南方谈交通》
  • 2016年06月17日 12:03

  • 来源:映象网-交通广播

  6月16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窦立勇支队长带领车管所、交通科研所、法制、交通、事故等科室负责人做客河南交通广播《南方谈交通》节目,与广大车友就交通出行话题实时互动。

  窦立勇支队长介绍了郑州交警近年来的总体工作进展。郑州交警支队从2010年开始郑州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了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视频监控、交通流量采集、交通信息诱导和发布、车辆智能监测卡口等各分系统建设,“一个中心,两个平台,十大业务”系统的总体架构已初见雏形。

  目前通过交警支队的官方微信平台“郑州交警公众服务”,或郑州市公安局的道路交通违法网上缴费系统就能查询交通违法、路况信息。在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郑州交警公众服务”还增加了“轻微交通事故快撤快赔”处理。

  听众咨询一:对于机动车越线停车是否会被电子眼拍到?

  支队交通科研所陈常青所长介绍,如果只是机动车前轮越过停止线,在人工录入筛查时会不予记录,前后轮都已经越过停止线的,按照闯红灯处罚。

  听众咨询二:设置简易信号灯的路口,是否可以安装电子警察抓拍闯红灯违法?

  交通科研所陈常青所长介绍,这些路口由于路口设施和电力供应等方面的客观影响暂时无法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将在高峰期增派警力值守。

  听众咨询三:因前方大车遮挡视线闯红灯是否会被抓拍?

  交通科研所陈常青所长介绍,电子警察拍摄的照片会进行人工筛查,筛查时如发现此类情况,确属无意的则不予录入违法系统。

  听众咨询四:遇到肇事逃逸怎么办?

  事故科常忠和科长介绍,遇到肇事逃逸的情况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确认其为肇事逃逸的,将对违法人给予驾驶证记12分和200元的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调查。

  听众咨询五: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商量好走快速理赔,其中一方在约定时间未到场怎么办?

  事故科常忠和科长介绍,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可以到辖区交警大队报案,民警通知仍不到场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处理。

  听众咨询六:一次交通违法处罚,交了两遍罚款,可否退还一次?

  法制科张晓威科长介绍,对于重复交罚款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到违法地或车籍地交警部门申请,由交警部门经过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后退还。

  听众咨询七:别人的违法信息录入到自己车上了怎么办?

  法制科张晓威科长介绍,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行驶证到辖区交警大队或交警支队申请复议,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也需要持身份证代办业务。

  听众咨询八:目前是否已经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

  交通科张浩科长介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郑州市区除高峰期部分路段限制皮卡车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允许皮卡车行驶,具体禁行时间和路段待审批后予以公布。

 

  听众咨询九:外地户口、在郑州考取的驾驶证,到期换证是否仍然需要居住证?

  车管所王节义副所长介绍,目前,驾驶证已经可以异地审、换证,不需要持有居住证,当事人拿着身份证、驾驶证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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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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