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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4名猴戏人二审被判无罪
  • 2015年01月21日 13:54

  • 来源:新华社

 在“猴戏”艺人的训练下,小猴学会了新技能—骑自行车。

在“猴戏”艺人的训练下,小猴学会了新技能—骑自行车。

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会长张俊然(左)和3名猴戏艺人领取判决书。

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会长张俊然(左)和3名猴戏艺人领取判决书。

    

  此前因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被诉

  去年9月因赴黑龙江耍猴被判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的4名河南猴戏艺人,今年1月20日二审被判无罪。20日上午,新野猴戏二审上诉案在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判决,判决上诉人鲍风山、鲍庆山、苏国印、田军安无罪。但关于传承千年的“非遗”新野猴戏应如何发展的讨论,并没有随着宣判而停止。

  2014年7月9日,河南新野耍猴艺人鲍风山等4人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进行猴戏表演时,被牡丹江市森林公安以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为由抓获并刑拘,6只猴子被扣。

  9月23日,开庭审理的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作出了“4位农民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4人被当庭释放,猴子也被领回。随后,4名当事人回到位于河南省新野县樊集乡鲍湾村的家中。

  10月8日,因不认可“非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的罪名,4名当事人向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背景

  曾任新野县令 吴承恩灵感来自猴戏

  河南新野猴戏,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东汉。在明清时期,河南新野民间玩猴就已经较为流行,并代代相传至今。玩猴艺人一副扁担两个箱,足迹遍及祖国的大江南北。玩猴艺人每到一处,放下挑子,不用搭台,只需在一块空场上,拽住猴阵子,扬起手中的小扎鞭,用嘴那么一吆喝,便开始演出了。这小毛猴戴上假面具,穿上戏服,模仿人们举止行动,爬杆、担水、骑车、犁地、走钢丝、打篮球。

  新野的猴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做过新野县令的吴承恩也对这猴戏无比钟爱。因为有了他对新野猴戏细致入微的观察,有了新野猴戏中活龙活现的猴子情态,才有了神话力作《西游记》中招人喜爱的猴王形象。

  20日上午10时,“猴戏”一案二审开庭。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鲍风山、鲍庆山、田军安、苏国印在未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运输证明的情况下,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从河南省新野县携带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违反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关于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县境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的规定,但4名上诉人利用农闲时间异地进行猴艺表演营利谋生,客观上需要长途运输猕猴,在运输、表演过程中,并未对携带的猕猴造成伤害,故4名上诉人的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改判上诉人鲍风山、鲍庆山、田军安、苏国印无罪。上诉人田军安经依法传唤未到庭,将择期依法对其另行宣判送达。

  二审宣判后,鲍风山、鲍庆山、苏国印3名上诉人对法院判决结果表示满意,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对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方便当事人异地开庭宣判的做法给予了赞誉,并送上了锦旗。

  调查

  大部分猴戏艺人少运输证

  2009年6月,作为一种地方民间文化,新野猴戏被评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按照规定,带猴出去表演需要有驯养繁育证、表演证和野生动物运输证。然而因运输证程序复杂,大部分猴戏艺人往往只有驯养繁育证和表演证。

  猴戏艺人说—

  “我家世代都是耍猴的,没办理过野生动物运输证。”一位老猴戏艺人说,由于没有运输证,他在外地耍猴经常被驱离,但被判刑还是第一次听说。

  代理律师说—

  “如果上诉失败,那么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外出耍猴就是犯罪,会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代理律师刘兆庆说,这对猴艺的传承将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猕猴艺术协会会长说—

  “被驱离不是什么新鲜事,外出耍猴的艺人几乎每天都会碰到,但被判刑还是第一次,现在大家都不敢出去了。”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说。

  声音

  “希望能简化办理程序”

  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说,现在上诉胜利了,但我们最头疼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根据猴戏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简化办理程序。”

责编:农村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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