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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严格审批校车驾驶资格
  • 2014年05月21日 19:11

  •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南乐天)为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近日,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务。

  今年,郑州市将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工程80公里,2016年前完成50公里危险路段的整治任务;每年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不少于200公里;每年改建、加固危桥不少于10座,34座危桥在活动期间全部改建、加固到位。

  《方案》中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交通运输部门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创造条件积极推行接驳运输。旅游部门监督旅游组织单位严格执行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

  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方案》提到,2014年年底前,郑州将完成对全市校车数量和车况的排查,了解当前校车的数量、车况、管理责任制、校车档案、驾驶员基本情况、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等情况。

  按照规划,2015年,全市现有的校车全部符合要求,对以后新增的校车,严把入口关。2016年,全市校车步入正规运行轨道。

  同时,将严格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严格审批校车驾驶资格,开展年度审验。教育部门监督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按照校车驾驶人员从业标准选用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校车。

责编:王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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