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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困境儿童实现12年免费教育
  • 2017年04月05日 11:41

  •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快讯(记者 王邵怡)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他们面临着生存、安全和心理等方面的困境,急需得到救助和保障。

  《实施意见》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从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五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首先,《实施意见》更加注重基本医疗。我省除了落实国务院制定的“对重病、重残儿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等政策外,增加了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覆盖范围的规定,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

  此外,更加注重教育保障。对有关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作了进一步细化,并明确自2017年秋季学期,实现困境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2年免费教育。

  同时,更加注重落实监护责任。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监护不当等情形,分类明确了替代监护的主体及监护责任。新增了切实增强全社会对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督意识的规定,明确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困境儿童监护保护更加有力。

  针对基层困境儿童工作力量薄弱、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起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要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合力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责编:谢瑜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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