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方案即将上报 配套改革成难点

2014-04-03 08:2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以少量国有资本吸引民间资本,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国有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的方案正在制定当中。

  据悉,在国资委的混合所有制方案上报获批后,哪些企业可以实行混合所有制将会有明确结果。混合制企业最终国有股份占比多少,可能由企业自己划定,国资委会从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出发,确定合理的股权比例。

  近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力、电信、石油、石化、铁路,包括资源开发等领域都可以放开,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但是配套改革非常迟缓,很多国有企业都面临改不下去的局面。

  传统垄断行业率先开放

  “一百多家中央企业的集团层面要不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每家企业规模、所处的行业不同,下面的二级公司几千家,从哪个层面开始实行混合所有,争论一直比较大。”国资委人士表示。

  对于哪些央企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首先要解决央企的分类问题。在国资改革中,将按功能分类国企,采取不同监管手段,其核心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之上,厘清同一企业中的政策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

  “非国企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国企既要承担经济责任,又要承担政治和社会责任,不同国企更是担负着不同的功能,对国企进行分类管理、考核,是国企下一步改革的基础。”国资委人士称。

  据介绍,国有企业对相应经济领域的控制也将以国有独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三种方式实现。

  按照国资委目前考量的分类方法,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股权改革将采取四种形式:第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第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第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第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可以全部退出。

  这就意味着明确可以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可以先推进,按照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的说法,电力、电信、石油、石化、铁路,包括资源开发等领域都可以放开,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

  目前,央企引入非公资本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超过一半;控股的上市中非国有股权比例也已经过半,但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

  黄淑和表示,国企配套改革仍然非常迟缓。比如“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分配)改革”是最基础的改革,但现在国有企业好多都面临改不下去的局面。同样产品、同等条件,民营企业千把人就能干,国企要好几千人才能干,这些富余的人,为了社会稳定,国企往往又很难把他们裁掉。

  “"三项制度改革"都做不到,其他改革怎么深化?”黄淑和感叹。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企业经理人制度,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这些问题的解决,设计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涉及到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就要由市场决定分配水平,国外跨国公司总经理数百万年薪,央企中世界500强公司行政任命的负责人薪酬如何协调也需要解决。”国资委人士表示。

  上月底刚刚结束的2014年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工作会上,明确了今年中央企业用工分配工作,要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中心任务,加快构建更加市场化的用工分配机制,逐步完善适应管资本为主要求的用工分配监管模式,不断健全与中央企业功能定位紧密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据相关人士透露,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当初在制度设计时参考了华为的员工持股方式。

  由于大部分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复杂,不具备工会代持股的条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资委很可能选择已经是混合所有制的央企二级或三级公司中先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开。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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