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公布 详细盘点各行业禁止项

2013-10-01 09:5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上海自贸试验区众多改革举措中,对外商投资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是最大的亮点之一。9月30日凌晨,这张备受瞩目的负面清单终于出炉。清单提出了190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规定,外资不得投资博彩业、网吧,也不能投资新闻机构,不得投资图书、报纸和期刊出版业务,禁止投资广电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和电影制作公司。

  文化产业:禁止投资新闻机构

  清单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禁止和限制措施较多。清单规定,外资禁止投资新闻机构,禁止投资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禁止投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投资广电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禁止投资网吧、博彩业、色情业。体育方面则禁止外资建设经营高尔夫球场。建设经营电影院须由中方控股,广电节目、电影的制作也需与中方合作,投资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艺术业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互联网:禁止外资经营数据中心

  在信息服务开放方面,自贸区曾被寄予厚望,但负面清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做出了较多限制。外资被禁止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 C )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企业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5%,投资其他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外资还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事和参与互联网游戏运营服务,禁止投资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等。投资经营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网(V PN )业务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除应用商店外,投资经营其他信息服务业务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

  金融:限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

  在金融领域,清单提出限制外资投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在保险方面,限制外资投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证券方面,证券公司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49%,初设时范围仅限于股票和债券承销与保荐等,经营两年以上符合条件方可申请扩大业务范围。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期货公司仅限港澳资金投资,且参股比例不得超过49%。

  文物:禁止外资拍卖文物

  负面清单明确规定,外资禁止投资文物拍卖业务和文物商店。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曾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拍卖企业在试验区内从事文物拍卖业务。为此,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授权在自贸区暂停实施的法律中包括《文物保护法》中关于禁止设立外资文物商店或者文物拍卖企业的规定。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通过的决定中,仅仅包括暂停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有关的规定,而不包括《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

  房地产:禁止外资建别墅

  在房地产领域,外资企业被禁止建设经营别墅,开发高档宾馆、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以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受到限制,外资成片开发土地需与国内企业合资合作。

  此外,外资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和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也将受到限制。

   (记者 辛省志)

责编:王慧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