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公司遭亿元索赔案开庭 火灾认定双方存争议

2013-12-26 09:38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天下城市场起诉格力公司索赔上亿元一案。前年5月的“天下城”大火曾一度燃烧6个小时,经鉴定起火原因为空调内部短路。在经过赔偿商户、修缮整顿并重新开业后,天下城将空调厂家——格力公司告上法庭。

  北京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以百货为主的综合商品交易市场。2011年5月8日下午6点左右,天下城市场发生大火,海淀区消防中队耗时近6小时才将大火扑灭,市场房屋及屋内物品严重受损。

  2011年5月11日,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天下城大火作出《技术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空调机内电机线路短路导致火灾。2011年6月7日,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天下城大火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是空调机内电源线短路引起。

  由于该空调是天下城公司购买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力品牌的分体热泵型天井式空调,因此,天下城公司将格力公司起诉到法院。

  在昨天的法庭上,天下城称,大火发生后,给天下城公司及商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该公司对受损商户进行了赔偿,支出2000多万元。同时,天下城公司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受损房屋安全进行鉴定,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了修缮。依据这些损失,天下城公司向格力公司提出一亿余元的索赔。

  对于天下城的起诉,格力公司表示,空调符合国家产品标准要求,是合格产品,不可能引起火灾。同时,天下城公司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空调质量缺陷引起火灾,天下城公司应该对损害后果是由空调缺陷造成这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此,天下城公司表示,《技术鉴定报告》和《火灾事故认定书》已经充分说明火灾是由空调内部短路引起,格力空调如果说自己的空调不存在质量问题,应该举证证明。

  格力空调则称,《火灾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消防机关对火灾事故及原因相关问题的认定,并非对产品质量是否存在缺陷的技术鉴定结论,空调电源线以及火灾成因的证据,并不是空调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的证据,不能证明火灾是由格力空调产品质量缺陷所造成的。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孙思娅)

责编:王慧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