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深陷地沟油风波 原料采购现监管空白

2012-09-04 08:49    来源:中国经营报

  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背后牵出了多家药企。日前,以生产保健品起家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因旗下子公司涉嫌采购1.45亿元地沟油作为制药原料,身陷舆论旋涡。

  8月28日,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在浙江宁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曝出涉案地沟油企业的最大买家,竟是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健康元公司曾向涉案企业购买了高达1.62余万吨的地沟油,“用于生产制药原料”。

  受健康元地沟油事件影响,健康元实际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丽珠集团30日股价大跌,截至午间收盘,丽珠集团A股跌6.56%,报26.35元,午后亦紧急停牌。

  在30日下午的紧急电话会议上,健康元董事长朱保国就此事回应称采购的地沟油只是用来做培养基,生产出来的产品7-ACA完全合格,对于召回的问题未作回答,并表示公司产品供至上百家药品企业,但未指明具体流向。

  据记者了解,涉及此案的尚不止健康元一家,根据检方的起诉书,包括正大集团、齐鲁制药等多家知名企业也涉嫌采购使用“勾兑豆油”。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随着影响的扩大,很有可能成为又一个“毒胶囊事件”。

  健康元:对勾兑“毫不知情”

  “我们的产品(7-ACA)属于药品的更前段,药监部门只检测成品药,因此没有覆盖到我们的产品。”

  8月30日,身陷舆论旋涡的健康元临时停牌一天。当天晚些时候,健康元在公司官方网站和上交所网站挂出“澄清公告”。

  健康元在公告中承认“向惠康油脂公司所购原料系大豆油”,但表示,对惠康油脂公司在销售大豆油时掺杂包含地沟油在内的劣质成品油进行勾兑后销售的情况“毫不知情”。

  健康元董秘邱庆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采购的是大豆油,但供货方在大豆油中混入了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劣质成品油,“国家对油品的进厂检验有4、5项,我们根据药品生产需求还增加了几项,但确实检测不出地沟油,地沟油成分复杂,检验标准很难确定,相关部门也没有出台检验标准。”

  健康元还称,公司向包括惠康油脂公司在内的多个原料供应商采购大豆油,均逐批次检验入库。经调阅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十余份焦作健康元《(原材料)FD用大豆油检验报告》,除按照《有机大豆油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检测酸值、过氧化值等指标外,还额外增加冷冻试验、油酸等四项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均没有检出惠康油脂公司所供大豆油中含劣质成品油情况。

  据了解,焦作健康元采购“地沟油”主要用来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简称7-ACA)。7-ACA是头孢菌素关键性中间体,是当今国际抗生素市场的主角。近10年来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发展十分惊人,临床应用十分广泛。

  焦作健康元工厂2008年年底投产,2009年实现利润6000多万元,2010年项目利润3亿元,毛利率50%以上,但到2011、2012年利润下跌得很厉害。

  从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在持续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焦作健康元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而这批产品作为抗生素的中间体,通过销售给下游制药企业从而流向医药市场。

  8月30日下午健康元紧急召开电话会议,回应称地沟油只是培养基,用来作为食物提供给微生物,进而在一系列的工艺下生产出7-ACA,并不是直接作为产品原料,不会影响产品的最终质量。

  董事长朱保国称,健康元生产7-ACA工艺为两步酶法,生产的产品销往国内国外多个市场,产品合格,符合现行标准。“化工原料没有质量问题,如果不合格我们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邱庆丰告诉记者,目前相关的卫生、药监等主管部门尚没有说法。“我们的产品(7-ACA)属于药品的更前段,药监部门只检测成品药,因此没有覆盖到我们的产品。”

  “地沟油”节约成本

  与化学法生产7-ACA相比,酶法生产具有环保和低成本优势。为此,多家券商分析师曾给予健康元“增持”的评级。

  针对健康元用“勾兑油”生产抗生素中间体的问题,健康元董事长朱保国公开承认公司管理存在疏忽,但否认公司有意低价购入问题油用作酶法生产7-ACA的培养基。

  健康元公司自2009年起,开始使用“健康元酶法”生产7-ACA,也是国内目前最早使用该方法生产7-ACA的企业。

  与化学法生产7-ACA相比,酶法生产具有环保和低成本优势。为此,多家券商分析师曾给予健康元“增持”的评级。

  2010年,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9.41亿元,实现净利润约为3.39亿元,占母公司健康元净利的将近一半,7-ACA营业利润率也同比增加17.8个百分点至43.34%。健康元在财报中也表示,7-ACA是健康元“重要利润贡献来源之一”与“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值得注意的是,焦作健康元批量采购“地沟油”正是从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2010年是焦作健康元大量采用“地沟油”的一年。

  健康元2012年8月21日发布的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酶法生产7-ACA的生产基地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2.2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53.27%,对健康元净利润的贡献为负5100万元。

  健康元并未在报告中提及成本上升的因素,而是将利润下降归结为产品价格的下降。

  健康元董秘邱庆丰称,利润下跌得很厉害,主要是这几年7-ACA产品产能增加迅速,另外抗生素类药品被限制使用,影响了需求,价格下跌得厉害,此前最贵卖到1000元/千克,但目前才400多元/千克。

  “我们最大的损失还是名誉的损失,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我们早已更换了豆油的供应商。目前客户没有任何取消订单或者减少采购的计划,公司7-ACA的生产销售和平时一样正常。”邱庆丰说。

  背景

  2011年8月,宁波警方从宁海县一个地沟油加工窝点入手,由多省公安合作,破获了一起从掏捞、加工到销售的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地沟油”案。2012年8月22日该案在宁波开庭审理,共有20名被告人分3起案件审理。

  在8月28日、29日两天的审理案件中,11名被告人均是河南两家油脂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据悉,几名被告人“通力合作”将“地沟油”与正常豆油勾兑后出售,一年半时间销售额就超3个亿。由此,也揭开了健康元采购“地沟油”的内幕。

  检察机关指控,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将地沟油生产出大量劣质成品油,再通过他人牵线,销售给从事粮油经营的个人勾兑成食用油销售。其中,仅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将地沟油与正常大豆油勾兑后对外销售,销售额就达3.5亿余元。

  据公诉机关侦查,从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从格林公司收购劣质成品油和正常豆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勾兑,并将勾兑后的豆油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下家食品厂、生产饲料企业和制药厂商,用于生产食品、饲料、药品原料。

  健康元全资子公司——焦作健康元正是此案的最大买家,涉案油品近一半地沟油流向焦作健康元,销售总量达1.62余万吨,销售金额达1.45亿余元。平均售价8950元/吨,这一价格不仅远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甚至还低于河南惠康向食品厂销售均价(9375元/吨),更低于向饲料企业的销售均价(1.12万元/吨)。

  涉及此案的尚不止健康元一家,根据检方的起诉书,正大集团旗下有6家子公司被指购入涉案,此外,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旗下的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等也涉嫌采购使用“勾兑豆油”。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由于案情复杂,3起案件均未当庭宣判。

  “作为非法地沟油产品的经销商,惠康公司的做法可以用恶劣来形容。”一位破案民警这样说。据调查,惠康油脂公司的商品分成三个流向。一是诸多食品厂,销售量160多吨;二是一些饲料生产企业,销售1.37万余吨;三是制药厂商,主要是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销售量1.62余万吨。

  “其实,焦作健康元也是受害者,它本来是向惠康油脂购买的4级豆油。”这位民警表示,惠康油脂公司在运油车上做了手脚,他们在运油罐中设置了夹层,安装了挡板,把正规的4级豆油放在上面,把地沟油放在夹层中。

  制药公司检测时,取的是正规4级豆油,所以没有查出问题。而通过检测后,惠康公司工作人员一踩开关,挡板打开,地沟油和豆油混合到一起。“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豆油共分为4级,4级是等级最低的一种,”中国农机科学院油脂所一位专家说,“不过,4级豆油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责编: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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