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自还地方债发行近尾声 市场化待扩大试点

2014-08-21 07:35    来源:金融时报

  阳光化举债重塑地方政府信用

  备受关注的首批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地方债发行试点渐渐接近尾声,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宣布,将于8月21日上午招标发行总额105亿元的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此前已有浙江、广东、江苏、山东、青岛、宁夏、江西7省市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这意味着在北京之后,经国务院批准的10省市自发自还地方债尚未发债的仅剩下深圳和上海两地政府。

  从发行结果看,已经完成发行的7省市自发自还地方债,信用评级均为AAA评级,发行利率普遍接近或略高于同期限的国债水平,有个别省份地方债的中标利率甚至与国债“倒挂”。业内人士表示,首批试点的发行尽管存在非市场化因素,但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同时增强下一步扩大试点的发债动力,提升地方政府和认购机构对地方债的认可,为扩大试点范围做铺垫。

  发行利率比肩国债利率

  自10省市自发自还地方债启动发行以来,因持续受到热捧,出现发行利率比肩国债利率,甚至低于国债利率的现象。最为典型的案例是山东省。山东省发行的3期13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中标利率分别为5年期3.75%、7年期3.88%、10年期3.93%,较招标前日同期限国债利率分别低20个、21个、20个基点。

  实际上,不仅仅是山东,8月5日,作为经济非发达地区自发自还地方债试点的样板,江西自发自还地方债招标结果显示,5年、7年、10年期债券中标利率分别为4.01%、4.18%和4.27%,发行利率可以比肩国债,远低于由财政部代发的同期限地方政府债,与已完成该类地方债发行的东部省份也无明显差异,引发市场一片哗然。

  8月11日,宁夏自发自还5年期债券中标利率为3.98%,7年和10年期分别为4.17%和4.26%。而在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8日,中国银行间5年、7年和10年期固息国债的估值分别为3.9807%、4.1854%和4.2712%。也就是说,宁夏自发自还的地方债中标利率与国债收益率水平基本相当。

  8月19日,浙江省地方政府招标发行的三期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自发自还地方债中标利率分别为3.96%、4.17%、4.23%,略高于同期限国债利率2个基点,三期债的投标倍数分别为2.46倍、2.42倍和2.49倍。几乎同一时期,青岛市政府公布的自发自还地方债发行结果显示,5年、7年和10年期债券利率分别为3.96%、4.18%、4.25%。很显然,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继续受到市场的热捧。

  市场化发行尚待扩大试点

  “如果说经济发达地区自发自还的地方债利率接近国债利率还说得过去的话,作为欠发达地区,江西自发自还地方债利率同样接近国债利率,显然不正常。”面对江西地方债的招标结果,有业内人士如是说。

  多位分析人士表示,试点阶段的地方债本身没什么问题,可拿到较低的价格理所应当。但比国债还低,说明其中有一些非市场因素在起作用。随着自发自还地方债渐进尾声,自发自还这一被视为破解中国地方债难题的“必由之路”,开始遭受市场化定价的质疑。

  “自行发债由地方政府自行组织承销团,承销商都是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因此金融机构‘热捧’是在意料之中。”有业内人士说。此外,有业内专家表示,试点地区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上述规定已经限制了发债规模,控制了风险,一定程度上等同于中央政府发行。

  不过,多数业内专家也表示,自发自还地方债试点初期,定价方面受到一定的非市场化因素影响无碍大局,未来随着试点范围扩大,其利率市场化程度有望得到逐步提升。招行金融市场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认为,毕竟这是第一批试点,只要试点地区能够把债顺利发出来,目的应该就达到了。至于价格回归市场化,还需一步一步来。“可以认为,试点阶段的地方债都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可以拿到比较低的价格。”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则表示,地方债发行利率与国债收益率比肩,这与地方债市场尚处于萌芽阶段有关。同时,在债务总体发行规模受到中央严格控制、试点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有严格限额的情况下,符合发行要求的债券确实信用很高。随着今后自发自还地方债供给和需求的日益增多,利率和风险将有望更好地挂钩,市场定价将日益有效。

  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

  在业内专家看来,自发自还地方债试点发行的顺利推进,意味着政府举债“阳光化”的改革步入正轨。首批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有两方面意义,一是控制地方融资成本,二是促进地方政府和认购机构对自发自还地方债的认可。此前,地方政府利用城投公司、信托等方式融资的成本较高,加大了地方财政的负担。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地区发行的地方债利率低于城投债,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在业内人士看来,首批“吃螃蟹”的试点地区如能取得“标杆”经验,顺利建立新的融资渠道,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地区和投资者参与试点。

  此外,审计署的报告显示,个别地市违约将债务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或其他项目建设等。“从出现违约的案例看,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及城投公司已然成为风险的高发点,这也是典型的非正规举债渠道。”业内人士说。

  8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提出“研究将东北地区具备条件的省市纳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范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也表示,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针对下一步地方债规范管理的方向,楼继伟表示,一是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向社会公开政府家底;二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倒逼政府珍惜自己的信誉,自觉规范举债行为。

责编:赵心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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