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流动性 三类资管计划份额可在上交所转让
导读:资产管理机构在申请资管计划份额转让时,需要提交包括:业务申请书、资管计划备案确认文件、资管计划说明书、资管合同、资管计划募资验资报告、资管计划登记托管协议或其他登记托管证明文件,以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近日,上交所向券商下发《关于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为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发展,上交所将为资管计划份额转让提供服务。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有望为券商集合资管计划提供一定的流动性。
三类资管计划份额可转让
《通知》称,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机构,可申请将其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三类资管计划份额,通过上交所在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
可转让的资管计划份额包括:证券公司集合资管计划份额、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管计划份额,以及上交所认可的其他资管计划份额。
资产管理机构在申请资管计划份额转让时,需要提交包括:业务申请书、资管计划备案确认文件、资管计划说明书、资管合同、资管计划募资验资报告、资管计划登记托管协议或其他登记托管证明文件,以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交所将在受理资管机构申请完成后,为相应的计划份额分配证券代码,而资管机构应在转让起始日前3个交易日向投资者披露份额转让公告书。同时,资管计划转让份额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此外,上交所将对资管计划份额转让服务收取一定的经手费。上交所在《通知》中表明,将按照转让金额的千万分之九,最高不超过100元/笔,向转让双方收取转让经手费。有券商人士表示,此项手续费并不高,较具有吸引力。
不过,上交所在《通知》附件中明确表明,此项转让服务并非集中竞价交易,可能不具有一个活跃的转让市场。上交所可以根据需要暂停或终止转让服务。
将加大资管计划份额流动性
近年来,券商资管的规模增长缓慢。而去年以来,由于资管业务的放开,券商资管规模增长较为迅速,但发展并不平衡,这表现在定向理财产品迅猛发展,而集合理财产品、转向理财产品发展缓慢。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显示,2012年,券商集合资管计划规模增长至2052亿元,相比2011年的1502亿元,增长37%;而定向资管计划规模从2011年的1305亿元猛增至2012年的16847亿元,增长高达12倍。此次《通知》中规定的三类资管计划份额可转让,也就意味着券商小集合产品、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这三种集合类资管,均可实现交易所挂牌转让,而券商、基金公司的单一类资管计划并未在列。这表明,银行通过券商通道发行的理财产品尚无法转手。
有券商认为,目前在大集合产品停发的背景下,该政策仅针对小集合产品。预计未来可为小集合产品提供较多流动性,促进规模增长。长期看,该政策未来可能与一些类似资产证券化的产品结合,进而发挥较大作用。
另一方面,该转让服务的开启,或将为银行理财资金的标准化打开新通道。在银监会此前发布的“8号文”中规定,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这使得券商定向资管计划为银行理财提供的通道业务大受影响。有券商人士希望,券商集合理财能够通过在上交所接受转让服务获得背书成为标准化产品,从而突破“8号文”设置的35%上限。
原标题:资管计划份额可在上交所转让
(记者 叶静 见习记者 王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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