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借新还旧” 2014地方债迎来新气象

2014-01-06 19:32    来源:中国经营网综合

允许“借新还旧” 2014地方债迎来新气象

允许“借新还旧” 2014地方债迎来新气象

  新年伊始,社会各界对于地方债问题的关注仍然没有放松。不过,俗话说的好,新年要有新气象,而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2013年最后一天所提出的允许地方债“借新还旧”的政策,便在2014年给各地政府带来了希望。

  今年或成还债小高峰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 《发展债券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份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截至2013年11月底,企业债券累计发行32044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债不等同于政府债务,但在企业债中,符合政府债务标准的部分都分别包含在了政府的各类债务中。”

  由于企业债与政府债的发债主体不同且又有重合部分,因此企业债中有多少是地方债务难以统计。在企业债中,能稍微界定的政府债务类别的主要是城投债。

  报道介绍,作为企业债之一,城投债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其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融资平台,且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因此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

  根据广发证券的统计,目前发行城投债的1000家地方融资平台,截至2013年11月末,其存量城投债为2.4万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2014年是企业债券偿债高峰,预计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发改委正在进行企业债券风险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资平台公司按照约定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切实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违约风险、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另外,第一财经日报也对此报道表示,机构统计数据显示有更多城投债将在今年到期。中信建设证券研报显示,截至2013年12月5日,存量城投债余额在22798亿元,兑付期限一直延续到2028年。按照到期时间推算,存量城投债本金偿还集中在2014年~2020年,其中2014年是第一个小高峰,偿还本金金额达到2647亿元。

  审计署上月底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到期需偿还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21.89%,达23826.39万亿元。2015年~2016年地方债务到期比重则分别为17.06%和11.58%,未来三年需偿还近一半,偿债压力不可谓不大。

  将允许“借新还旧”

  不过,面对如此沉重的地方债包袱,国家发改委近期给出的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措施,也成为了地方政府新的希望。

  每日经济新闻对此报道表示,在防范地方政府和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方面,上述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提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的五项工作。而“推进阳光融资,实行债务重组”是其中之一。该负责人表示,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加大债务重组力度。

  而针对平台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出现缺口、无法完工实现预期收益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可考虑允许这些平台公司发行适度规模的新债,募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和未完工的项目建设,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同时,第一财经日报也报道表示,为了融资,沿海某省一家城投公司融资部负责人李先生去年上半年可谓不遗余力。“没办法,开弓没有回头箭,总不能让项目暂停吧。”他表示。

  “持续的滚动发行对我们而言是有压力的,尤其是现在政府背书的态度比较模糊,同时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正在吸引一些原有投资者转移投资对象。”李先生说,要持续吸引投资者只能提高收益率,但“当前的资金成本和融资断档风险已经让我们喘不过气来了”。

  直到此次发改委对关于地方债务重组问题表态后,李先生终于舒了一口气。他表示,从通过发债拉低高利短期债务资金成本、延长偿还期限的角度而言,此次发改委释放的信号十分利好;但同时债券市场相比私募的公开透明性,对平台公司所融到的资金用途或者实际的债务余额会构成约束。

  “从监管角度而言,有利于规范当前融资平台公司出现的各种乱象,包括一些假借基建名义违规圈钱投资等。”李先生称。

  “允许地方发债融资不可回避”

  那么,对于此次发改委给出的新政策,市场反响如何?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由于城镇化工作的推进,未来地方政府的资金缺口依然很大。中央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未来地方政府承担的职能仍然很多,“因此地方财政压力依然很大,允许地方发债融资是不可回避的措施。”

  此前,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表示将“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也称:“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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