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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住房公积金正调研“组合贷”模式

2014-06-19 08:41:00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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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政策实行四天,引来不少咨询者

  此次新政是针对郑州市级的公积金用户开展的,有市民问:省直住房公积金何时实行“组合贷”

  相关部门称省直机关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政策正在调研中

  同样的贷款额度,纯商业贷款利率较高,而选择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组合贷”的方式,每月能省下数百元的月供。

  自今年6月15日起至今,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政策实施四天,虽暂无申请者,但每天仍有不少人前去咨询。

  进展

  来咨询的人一拨又一拨

  根据行业人士测算,一套100万元的房子,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35万元,以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20年能省下9.7万元利息。一套71万元的房子,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别贷30万元和20万元,20年能省13万元。

  自今年6月15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政策开始执行。首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花路办事大厅咨询台前门庭若市,连续三天,每天都有很多咨询者。连在二楼办公的合作银行有关负责人王主任都说,刚开始两天都不敢走远,来咨询的一拨又一拨。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在该中心大厅看到,在已经开设的专门受理“组合贷”申请的窗口,有不少市民在咨询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

  据工作人员介绍,申请“组合贷”的前提是已完成合同备案,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相关材料的准备也都需要时间。

  截至昨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尚未有人申请“组合贷款”。

  消息

  省直住房公积金正在调研“组合贷”模式

  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组合贷”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业务,目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范围仅限于郑州市区的一手住房,县(市)区和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分支管理机构暂不开展该业务。

  而省直住房公积金是另外一个管理机构管理的,是否有组合贷款业务?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来到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给记者回复的消息是,省直机关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政策正在调研,何时实行尚无定论,最新消息要以其官方网站为准。

  “郑州此举并非首例,上海、广州、北京、杭州、南京早已实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陈建功说。

  郑州组合贷政策合作银行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他们已与省直公积金中心进行多次接触和探讨,从市级到省级,组合贷有望由点到面铺开。

  担心

  1.合作银行太少,几无选择空间

  在采访过程中,河南商报记者听到咨询者有这样一种抱怨:现在银行贷款利率普遍上浮,放款时间又不确定,就两家合作银行,没有选择空间。

  对此,陈建功解释说,中心和银行是合作关系,决定配合公积金实行组合贷的银行,并不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政府部门决定的,这主要取决于银行自身。中心只能号召或邀请更多的商业银行参与进来,但不能强制。

  陈建功称,目前,只有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两家,但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满足更多市民的购房需求,会和其他银行进行协商,争取和多家银行达成协议,共同实施组合贷,满足购房者需求。除了这两家银行,目前还没有其他银行向中心提出参与组合贷业务,随着业务的开展,会有更多的银行参与其中。

  2.申请程序烦琐,开发商不配合

  还有市民抱怨说,既要准备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又要准备商业贷款的申请材料,两边跑,两边累。利息是省了点,可开发商肯定也嫌麻烦。

  陈建功说,开发商是有一定的顾虑,但他相信急于销售楼盘的开发商会配合购房人办理组合贷款。就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言,7天内完成审批后,就进入放款阶段,目前合作的两家银行也对组合贷非常支持。

  “今天上午,中国银行相关负责人还表态,全力配合支持组合贷。”陈建功表示,虽然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有所上浮,但放款速度并非传言中那么慢。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个贷中心王主任也向河南商报记者表示,正常放款,但需要提醒的是,申请者得先弄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疑问

  1.哪些楼盘能申请组合贷

  现在有100多家楼盘可申请组合贷,只要五证齐全,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和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合作,都可以申请。这个数量是动态的,比如一个楼盘售罄,另一个楼盘又推新房源了。具体楼盘可拨打郑州市住房公积金12329客服电话咨询。

  2.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不同时放贷怎么办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和两家银行进行协商,要求同日放款,具体事宜还在协调中。购房合同中没有组合贷选项问题,正在逐步协调解决。

  现在使用的购房合同是格式合同,贷款方式中没有组合贷这一项,目前只能在补充条款中写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昨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了解到,抵押登记方面的系统正在修改,原来只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组合贷选项将添进去。

  3.已通过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正在还月供,能否取消并转到“组合贷”上

  根据规定,申请者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大额债务,才能申请。

  已使用商贷的市民,即使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也不能参加组合贷。因为其购房行为已结束,房款已全部支付完毕,而组合贷款要求购房人在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后,余款尚未支付的情况下才能办理。

  4.买二手房何时能用上“组合贷”

  首先是政策实施还不成熟,其次银行放款规模有限,因此组合贷暂时只运用于一手商品房,待新房组合贷政策运行成熟,会逐步实施二手房组合贷。

  提醒

  省直、市级住房公积金下月起申请门槛提高

  从7月1日起,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不含省直、行业系统分支管理机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由现行的“职工连续正常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4年7月1日前,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因此,就组合贷而言,从7月1日起,对申请者的资格要求也相应地提高了,即连续缴存期限延至12个月以上。对是否为本地户口、是否在郑州缴纳社保没有要求,也没有名额和时间的限制。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同样提高了,即从7月1日起,连续缴纳最短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记者 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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