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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1日起 河南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9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公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9月1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当天起,河南省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开始实施,新地价标准可以在该厅官网首页进入查询。

  按照省人民政府发出的通知,9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公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

  进入官网查询的步骤是:打开“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下拉页面至“市场信息”栏目,在页面右侧有“征地补偿标准”字样,单击之后即可进入搜索页面。搜索栏目中有“省辖市”“市辖县”等选项,搜索得到的页面包含“区片编号”“征地补偿安置费”“区片范围描述”,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分别依每亩和每公顷的标准予以表示,“区片范围描述”分为“乡镇名称”和“行政村”两栏。

  城乡综合地价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记者搜索“郑州市”,发现在建成区三环以内和部分办事处的村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22.5万元,而在2013年调整后的标准中,与此区域大致相当的地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每亩20万元。驻马店市上蔡县韩寨乡康湖村,在此次调整前,补偿安置费用为每亩3万元,调整后为每亩3.7万元。

  据了解,按照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地价标准每过两三年就应调整一次。征地区片的综合地价,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并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区位条件、人均土地数量、当地群众对土地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