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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建设“海绵城市” 8个城市成为省级试点

省政府昨日就我省实施“海绵城市工程”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常降雨情况下,建成区70%的降雨需要排掉,就地只能消化30%,而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化,排掉的只占30%。

  

  一下雨,七成水留下来

  省政府昨日就我省实施“海绵城市工程”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常降雨情况下,建成区70%的降雨需要排掉,就地只能消化30%,而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化,排掉的只占30%。发布会还公布了8个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名单,其中郑州在列。

  【什么是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有助于减少城市内涝 

  什么是海绵城市?省住建厅负责人解释,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城市在下雨时可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可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他介绍,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中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工程手段轻自然方法”的倾向,城市排水实行“以排为主”的模式,忽视了城市水生态系统应有的吸纳、渗透、滞蓄、净化等功能,城市排水设施标准不高、能力不足,不能应对超标准降雨和局部强降雨,造成城市内涝和初期雨水地表径流污染等问题,也浪费了宝贵的雨水资源。

  为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减少城市内涝,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我国提出建设海绵城市。

  【为什么建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能就地吸纳七成降雨 

  省住建厅负责人解释,在未开发区域,正常降水时,70%的降雨可就地消化,排掉的只占30%。但在建成区,正常降雨情况下,70%的降雨需要靠人工方式排掉,通过自然方法就地消化的只占30%。建设海绵城市,可实现建成区70%的降雨就地消化的目标。他表示,这主要是正常情况下的降雨吸纳能力,在遇到强降水时,还是需要“以排为主”。

  据介绍,海绵城市建设是统筹发挥了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可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也是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

  【我省哪些城市先建】 

  郑州洛阳平顶山等8个省辖市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 

  为带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在我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我省住建、财政、水利等部门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经过资格审核和竞争性评审,许昌、濮阳、焦作、郑州、洛阳、平顶山、商丘、安阳8个城市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省财政对获得试点的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滚动支持3年。

  【怎样建海绵城市】 

  2020年 

  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 

  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我省要求各地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与此同时,我省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6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划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海绵型城市各类项目建设。

  针对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面积原则上分别不少于30平方公里, 50万~100万人的中等城市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5平方公里,5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示范区面积不少于5平方公里。

  为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我省还要求海绵城市理念贯彻到社会各个建设领域内,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要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