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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市参保可在11家医院享受即时结算

2014-06-20 08:20:00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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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职工郭女士由于患肝脏血管瘤于今年5月中旬,转到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天,花掉医疗费5000余元。出院时,郭女士只缴纳了个人负担部分就办理完了出院结算手续,省去了以往先垫付、后报销的麻烦。据悉,她是焦作市实现省内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以来,医保报销部分实行即时结算的受益者。

  像郭女士一样,目前,焦作市已有3名参保患者在省内异地就医后享受了这一政策。东方今报记者从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实现医保异地结算后,焦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焦作市外11家医院住院就医时,可持身份证和《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审批表》(或《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长驻异地就医申请表》)直接结算。

  启动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据了解,截至目前,焦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92.4万人。随着焦作市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人数逐年增多。然而,由于全省尚未实现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求诊就医时,医保报销往往面临“在参保地和居住地之间往返奔波,报销医疗费用往返路途长、报销周期长、垫付医疗费用压力大”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方便异地就医,2011年年底,我省启动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今年5月,焦作市与鹤壁、许昌、周口、驻马店被列入第二批试点城市。

  可以有效解决患者异地就医“报销难”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时结算,是解决患者异地就医‘报销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参保人员在省内协议医院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的标准来结算。”据该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办理省内异地就医申请时,长驻异地人员需填写《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长驻异地就医申请表》,可选择2~3家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就医人员需填写《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审批表》,原则上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人员凭身份证和《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审批表》(或《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长驻异地就医申请表》)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享受参保地待遇标准相关政策。

  这11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学原第二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胸科医院、洛阳正骨医院、省精神病院、新乡市中心医院、濮阳市人民医院、济源市人民医院。

  (杨继盈 通讯员 李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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