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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告别2.5%时代

2013-12-02 09:20: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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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以及个人投资手段的多元化,2.5%的预定利率已经深刻影响到了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寿险产品在营销与投资的双重影响下压力倍增。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早在去年年底要求“不断完善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保险市场的发展实际,稳妥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今年8月,保监会正式启动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2.5%的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在实施14年之久后终将告别历史舞台。这一改革被视作“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

  据保监会表示,此次改革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前端的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但“放开前端”需“管住后端”,即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规定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较低者。保险公司新的传统险产品若预定利率低于3.5%则只需要向保监会报备即可,而高于3.5%的传统险产品则仍需要保监会审批。

  在新政开闸后,险企的新产品犹如出闸的洪水,迅速抢占费率改革后“第一单”。中小规模险企率先“开声”,建信人寿、农银人寿、中英人寿等公司迅速推出费改后新产品,保费降幅较之前同类产品在7%~40%之间。随后,新华人寿、平安人寿等大型险企则成为第二波推出费改新产品的主力军,其中平安人寿的产品更是突破了3.5%的预定利率,达到4%。

  但广发证券研究报告表示,由于普通寿险占比较低,预定利率改革后的传统险产品跟目前实质上已实现市场化的分红险万能险产品相比,依然没有竞争力,中国要实行真正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必然会在递延税收政策推出以及偿付能力改革完成之后,目前的预定利率改革都只是阶段性的推动。

  确实,中国保险业的创新改革之路还在前行。就像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通报暨培训会议上所说,创新的动力和源泉还是来自市场。而监管机构应该做的是跟上市场创新的步伐,及时跟进,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保持企业和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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