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消费者发现保险合同不是本人所签讨回保费

2013-10-23 09:12:00 来源:郑州晚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买了4年的保险,却发现合同签名不是自己写的,找保险公司退保费又遭到拒绝,咋办?

  2010年1月,李先生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保险,并且按照要求缴纳了保费。自签合同至今,李先生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先后支付了4年的保险金共计1万余元。

  今年3月份,李先生看到了有关保险的一篇文章,“我赶紧拿来自己的保险合同看,结果发现保险单上多处签字明显不是我本人所签。”李先生找到保险代理人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代理人却称只能退1/3保费。

  李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确定保险合同无效,并且返还自己所交保险金1万余元。

  庭审时,李先生诉称,保险合同签好几年了,但当时保险代理人说3年后才退还保险金,到期后又说是5年,没办法李先生又缴了一年保费。此外,合同上好几处的签名都不是本人所签。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保险公司退还李先生保费共计10340元。

   (鲁燕)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消费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财经|娱乐|女性

      教育|旅游|图库|社区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