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 09:12: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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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8月14日,洛阳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18837996211)反映,“三个月前,不小心将手机落在出租车上,现在已有足够证据,表明是出租车司机正在使用我的手机,可是对方就是拒绝归还。”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为这件事花费了近两个月时间,该出租车司机的态度让他费解。
事件|“云账户”发来证据,当事司机拒不承认
“三个月前的一天,我跟女朋友坐出租车回家,到家后却发现手机不见了。”李先生说,他当时寻找无果,虽怀疑丢在出租车上,但由于记不得车牌号,便只好作罢。随后,李先生又买了一部新手机,补办了电话卡。
“新手机使用了半个月后,突然想起来丢失的手机上有一个云账户功能,当初我进行了注册。”李先生说,如果手机仍在使用,云账户会自动备份信息,如新增的照片、信息和通讯录等。“通过网络登录云账户后,看到很多陌生人照片和信息,其中就有出租车司机拍的营运证及个人照片。”
李先生意识到,当时手机肯定落在出租车上,被该出租车司机捡去并继续使用。随后,李先生来到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反映情况,找到司机后,对方承认照片是本人,却不承认使用了李先生丢失的手机。
“证据都已经很充分了,云账户新增的照片、信息及通讯录都与他相关,还一口咬定没有拿手机,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李先生对此很无奈。
回应|已扣押其营运证、从业证,可通过协商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到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的负责人谭忠平,“我干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证据很充分,但司机就是不承认。”谭忠平说,根据规定,出租车从业人员捡到手机应主动归还失主,不能据为己有。
“出租车司机是洛阳市金牡丹公司一张姓司机,我们作为出租车管理部门,并没有强制执行权,只能通过双方协调解决。”谭忠平说,对于拒不交还的,也只能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据了解,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已扣押了该司机的营运证、从业资格证,“李先生想要回手机,可通过公安部门解决,也可在我们的牵头下,协商解决。”谭忠平表示。
律师|属不当得利该司机有义务归还
针对此事,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赵秋喜律师认为,“乘客乘坐出租车的同时,已经和司机形成了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司机有责任保证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于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司机有义务将其归还失主。”
“目前,失主已拿到了出租车司机的照片等个人信息,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该司机与遗失手机是有联系的,在拒不承认的前提下,必须将关于自己的照片、信息等解释清楚。”赵秋喜表示,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司机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将手机依法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