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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通报一批欠薪案 959名老赖上黑名单

有钱买房买车却没钱给工人发放工资……昨天,省高院通报了一批恶意欠薪犯罪案件。

省高院通报一批欠薪案,17人被判刑

  有钱买房买车却没钱给工人发放工资……昨天,省高院通报了一批恶意欠薪犯罪案件,10起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典型案例以及坑农害农等案件。从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1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304件,涉及农民工13292人,涉案金额4.34亿元,已审执结6611件;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8件,已审结15件,17人被判刑。

  ■数据

  959人上失信黑名单

  从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1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304件,涉及农民工13292人,涉案金额4.34亿元,已审执结6611件。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8件,已审结15件,17人被判刑。受理“三留守”(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人员维权案件7637件,涉“三留守”人员10101人,涉案金额3.47亿元,审执结5602件。受理“坑农害农”刑事案件11件,已审结6件, 9人被判刑。受理“坑农害农”民事案件64件,已审执结49件。

  最近一个月来,全省法院院长亲自开庭审理案件60余件,发放工资等涉农执行款1亿多元。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59人,司法拘留50人。

  ■了解一下

  上失信黑名单的后果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都受到限制,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法官提醒

  讨薪案件如何收集证据?

  自用工之日起,一定要同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中注明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如果单位不肯签合同,也要注意留存工牌、工装等相关证据,以便自己维权。

  常见的证据主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打的欠条;工资单、工资表;工作证、服务证、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能证明用工关系的证件;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本(应当有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签字);工友、同事、用工单位其他部门人员的证言等。

  讨薪的合法流程

  可分3种情况区别对待:

  1.对于劳动纠纷案件,双方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服从劳动仲裁,但该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单位负责人、包工头等向农民工出具了相应的欠条等劳务欠款类案件,农民工可持相关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案

  欠19名工人14万元

  获刑2年罚金6万

  案情: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常某某从承包商刘某某处承包孟津县红太阳小区8号楼的钢筋活,同时又承揽了其他施工项目,并组织郑某某等19名工人干活。刘某某在红太阳小区8号楼工程建设完工并核算后,于2015年2月16日将工程款余款全部支付给常某某。常某某将部分工程款挪作他用,导致不能全额支付工人工资,共欠工人工资14万余元并逃匿。

  后果:孟津县法院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不付工人工资,还挪用公款买房,获刑2年

  案情:2014年3月,被告单位安阳市一家陶瓷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拖欠工人工资251.1万余元。被告人孙某作为公司直接责任人,经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且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另查明,孙某用被告单位的资金分别以103.9万元和33.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套房产。

  后果:被告单位被罚50万元;孙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

  欠薪还逃匿,获刑1年缓刑1年

  案情:2013年2~6月份,被告人程某将其在永城市的服饰厂、卢氏月饼厂工地承包的木工工程分包给涂某某等几十名农民工。工程结束后,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永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3年9月30日向程某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程某逾期仍不支付并逃匿。2014年8月14日,程某到永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后与农民工代表成某某等人核算后全额支付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6万余元。

  后果:程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欠款3.3万“还不起”,却首付5万元买车

  案情:被告人程某某承建固始县二里井社区相关建房工程期间,将所建房屋的内、外墙粉刷工程承包给汪某某。2008年至2012年,程某某共拖欠汪某某劳动报酬3.3万元,并出具欠条,后汪某某多次催要无果。2014年底,程某某以他人名义首付5万元,购买轿车,供其本人使用。2015年1月20日,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程某某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程某某逾期仍不支付。2015年6月22日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后果:固始县法院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程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集中执行活动典型案例

  上了失信“黑名单”才知还钱

  崔某在给杨某的矿山运输石料时,杨某欠其运输款未按约定支付。灵宝市法院判决杨某支付崔某欠款40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执行人员依法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逾期杨某仍未履行其义务,法院依法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查封杨某一台轿车。

  2015年12月19日,被执行人杨某迫于压力来到灵宝市法院,与崔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日支付崔某33万元。

  欠2460元,“躲”到拘留才给钱

  平顶山的朱某为李某承包的建设工程提供劳务,李某拖欠朱某劳务费246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朱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李某在调解书生效后仍不履行,后来干脆不再接听电话。2015年12月,法院工作人员多次蹲点守候,12月10日将李某拘留,李某最终支付了拖欠的劳务费。

  下班途中遇车祸,判决生效不给赔款

  在汝阳县某公司打工的朱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汝阳县某公司赔偿朱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7662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2015年11月19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该公司,并告知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加之公司账户冻结无法开展业务,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11月20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欠薪11.8万元,两次司法拘留仍不还

  2014年,刘某等10余名农民工到郭某承包经营的窑场打工。郭某欠刘某等工钱11.8万元,刘某等多次索要无果,于2015年1月起诉到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郭某不见了踪影。刘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先后两次将郭某司法拘留,郭某承诺在窑场开工后还钱,但在拘留期满后又玩起了失踪。

  12月9日,睢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黄志远 鲁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