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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驻豫半月 95人受处分

自7月1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以来,截至7月30日,全省共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过来的310件环保问题,其中,95人因治霾不力受党纪处分。

  自7月1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以来,截至7月30日,全省共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过来的310件环保问题,其中,95人因治霾不力受党纪处分。□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付雨涵

  310件环保问题包括哪些方面

  这310件环保问题,主要来自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生态、辐射、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等方面,其中,大气污染问题是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占举报总数的71%;其次是水污染问题,占举报总数的35%;然后是噪声污染问题,占举报总数的16%;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占举报总数的8%。

  其余,生态破坏问题、电磁辐射问题的相关举报件数,分别占举报总数的2%;饮用水源保护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的相关举报件数,分别占举报总数的1%。从行业划分来看,工业企业污染占53%,生活垃圾、餐饮油烟、建筑扬尘等占11%,畜禽养殖等涉农行业污染问题占9%,河南省相关部门格外重视。 24小时值班 接到交办问题立即行动 为落实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河南省明确要求,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脱,勇于面对、主动认领,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绝不姑息迁就。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追责,真正把工作上的差距补上去,把硬骨头啃下来,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扎实推进美丽河南建设。

  同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保问题查办工作的通知》,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保问题交办查办要求》等文件,在依法依规、严格查办、信息公开、按时上报、责任追究、规范材料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交办问题,立马采取行动。

  党纪处分95人 行政拘留18人 截至7月30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河南省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保问题已办结310件。其中,对87家企业责令立即改正,52家限期整改,75家停产整改,立案处罚43家,查封扣押71家,党纪处分95人,政纪处分121人,约谈41人,诫勉谈话154人,通报批评38人。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排放废水、废气、重金属及非法处置危废的行为立案侦查9起,依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拘留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