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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改进公开招聘方式 基层事业单位降门槛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为基层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开启一路“绿灯”。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为基层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开启一路“绿灯”。

  郑报融媒记者

  王红 张翼飞

  统计显示,随着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在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比例已经超过人才总数的80%。但是,基层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紧缺、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依然突出,还不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

  针对现状,我省出台新政,旨在破除束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机制障碍,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实施意见共分6个部分,主要包括: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力度,着力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一线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开启“绿色通道”

  新政规定,我省着力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淡化论文论著要求,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实践能力和工作实绩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

  今后,对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符合农业、林业、水利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评审;在农村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评聘或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

  此外,农村教师、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对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省辖市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引进的县属及以上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基层事业单位招考可降低学历、专业门槛

  为有效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我省将改进公开招聘方式,放宽条件、降低门槛。

  新政规定,县、乡事业单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并且,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的层级、专业和数量。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可采取校园招聘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今后,我省将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以上,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连续满30年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聘任。

  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大学生就业

  高层次人才匮乏是当前基层面对的迫切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一方面,我省将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过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扶贫和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为了营造有利于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保障机制,各地要确保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全部安排到基层事业单位,确保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另一方面,我省将引导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建设,组织专家服务团到基层一线进行科技推广、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人员培训等活动。并且,要把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对为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省级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