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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警通报3起特大交通事故 24人被追责

2013-10-22 21:47: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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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象网讯(记者 马珊珊)10月22日上午9点半,河南省交警总队向社会通报2013年8月至10月份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情况。

  全省今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8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5.45%和37.5%,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事故预防的压力仍然较大。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三起重大事故分别是:光山县“8.12”事故、林州市“10.05”事故、舞钢市“10.15”事故。3起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12人受伤,共有24名责任人员涉嫌构成刑事犯罪,21人已被执法机构处理,3人正被网上追逃。

  案件及责任追究情况整理

  (1)光山县“8.12”事故

  2013年8月12日15时58分许,周口市驾驶人张南翔驾驶豫PP6696号重型货车(空载)由东向西行驶至光山县境内312国道768公里加260米处时,与对向行驶的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客运公司牌号为豫SA0905的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3人,实载23人,其中2名儿童)发生侧面碰撞,致使客车冲入路边稻田,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大客车上乘客1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1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3人正被网上追逃。

  (2)林州市“10.05”事故

  2013年10月5日17时20分许,汤阴县韩金泉驾驶豫F11635号大型客车(核载49人,实载49人)载驴友自林州市石板岩景区游玩后返回汤阴途中,沿县道陵平线行驶至林州市姚村镇长下坡、弯道路段时,因车速较快,驾驶人操作不当,致大型客车侧翻至路侧,造成乘客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6人受伤医院治疗。5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

  (3)舞钢市“10.15”事故

  2013年10月15日13时15分许,舞钢市武功乡罗宗刚驾驶豫D63552号重型自卸货车沿舞钢市尚尹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尹集镇刘位庄村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舞钢市尹集镇刘延峰醉酒驾驶的豫DC6183号轻型货车相撞,造成豫DC6183号轻型货车上4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5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介绍,3起事故暴露出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驾驶人安全教育不落实, GPS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车辆安全性能不合格,驾驶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差,紧急情况下缺乏应变技能等典型突出问题。今后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严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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