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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全国宣传活动启动

“不合理低价游”的本质是“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当竞争,是价格陷阱,但“不合理低价游”的“诱因”在于游客消费心理不成熟、消费行为不理性。

  12月2日,国家旅游局主办的“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明明白白去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市东城区新鲜社区举行,向社区居民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的实质和危害,号召广大游客共同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北京市旅游委委员赵广朝出席并致辞,北京市旅行社协会会长于宁宁代表协会发言,北京主要旅行社企业代表以及社区居民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长期以来,“不合理低价游”深为社会所诟病。少数不法经营者抓住了人们贪便宜、图小惠的心理,借助不正常、不合理的超低价吸引游客、招徕游客,然后安排大量购物和自费项目,在旅途中与购物店勾结,欺骗、诱导、甚至强迫游客购买玉石、珠宝、药材等价格难估或质次价高的商品,参加自费项目,从中获取高额“回扣”。这既影响到了游客的旅行体验、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为此,今年10月以来,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已经查处了一百多家违法旅行社,一批购物场所涉嫌与旅行社违法交易等问题正在接受调查。

  “不合理低价游”的本质是“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当竞争,是价格陷阱,但“不合理低价游”的“诱因”在于游客消费心理不成熟、消费行为不理性。有的游客没有认清不合理低价的本质,有的游客抱着“我就不买,你能怎样”的侥幸心理。无论哪种情况,“不合理低价游”的旅途,都难免会遭遇被欺骗、被谩骂、被胁迫,不仅没有省钱,还失去了尊严和体面。为此,国家旅游局希望通过广泛的宣传、大力的倡导,提醒广大游客,要谨防不合理低价的“低价陷阱”;警惕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购物陷阱”;谨记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等“合同陷阱”。

  据了解,“不合理低价游”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行为。具体来说,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即为不合理低价。自国家旅游局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已有近千家旅游企业自愿签订了《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表示要诚信经营,文明服务。除了旅游企业的积极参与之外,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也将是一项全民参与的活动。由北京市旅游志愿者组成了“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北京宣传分队,未来将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对社区居民在旅游中可能遇到的“如何避免不合理低价游”、“旅途中遭遇不公平待遇怎么办”、“维权时哪些证据有价值”、“取证后如何维权”等内容进行知识普及。

  活动中,旅游者自发组织表演了京韵大鼓《旅游维权歌》,将如何选择旅游产品、以及如何维权等问题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娓娓道来。居民积极参与互动答题,深入了解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以及如何辨别“不合理低价游”等知识。

  据悉,宣传活动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更多的游客“明明白白去旅游”拨开迷雾、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