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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模特隆鼻致十级伤残:鼻根部整歪穿孔

法制晚报消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美,25岁女模特何晴(化名)接受了隆鼻手术,不料手术后鼻子穿孔,鼻梁也歪了。

  法制晚报消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美,25岁女模特何晴(化名)接受了隆鼻手术,不料手术后鼻子穿孔,鼻梁也歪了。何晴随后将为她进行整容手术的蕾士悦诊所诉至法院。经过诉讼,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但她的鼻子构成十级伤残,永远无法恢复正常。

  “她现在很后悔,可是有什么用,这是不可逆的。”日前,何晴的妈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女模特整容

  鼻子穿孔无法修复

  今年25岁的何晴是自由职业者,因为年轻靓丽的外形,一直从事着茶艺师、香艺师和形象代言模特之类的工作,美丽的外表对她而言相当重要。

  看到一则宣传介绍之后,何晴决定接受鼻部整形手术,让自己变得更美。通过北京丽珍咨询有限公司,何晴被介绍到北京蕾士悦医疗美容诊所手术。

  2014年4月14日,何晴在蕾士悦诊所进行了隆鼻手术,手术费35000元。可是术后一年的时间里,何晴经常感觉鼻内不适,后来鼻内还经常出血。

  2015年5月7日,何晴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就医,被诊断为双侧鼻中隔黏膜水肿,中上端可见糜烂面及纱条样的异物。

  后经手术取出纱条后,鼻中隔中上端出现了穿孔。

  在上海和北京、天津等多家医院就诊后,她都被告知,无法修复,而且穿孔面积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不满只赔五千 起诉索赔残疾赔偿金10万元

  何晴的妈妈说,现在女儿的鼻根部有些偏斜,从外表上虽然看不太出来,但是女儿每次坐船坐飞机都会感觉鼻子往上冲、憋气、常流鼻血和眼泪,要一直用喷雾来清理,不然鼻涕都流不顺畅。

  她告诉记者,女儿一开始去做整形手术她并不知情,直到后来手术失败,面部还被灼伤,自己处理不好,才告诉了她。

  做手术时找的咨询公司丽珍公司汇给了何晴5000元医疗费,但母女俩认为医药费远远不够做治疗的,遂将丽珍公司和蕾士悦诊所诉至法院,要求丽珍公司和蕾士悦诊所连带赔偿医疗费5276.04元,交通费2072.1元,残疾赔偿金105718元,并退还整容手术费3万元。

  诊所:病历找不到 无法鉴定医疗过错

  丽珍公司和蕾士悦诊所认为,他们给何晴所做的手术十分成功,2014年是何晴主动咨询手术问题,而且在此之前,何晴已经做过了两次隆鼻手术,均不成功,由于之前的手术是在鼻梁部位垫了假体,所以本次手术需要取出之前的假体才能放置新的假体,何晴之前取过鼻中隔做鼻尖,所以此次手术取了耳骨做手术,其鼻中隔穿孔与蕾士悦诊所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同时丽珍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他们是咨询公司,蕾士悦诊所是手术方,如果是手术的问题,应该由蕾士悦诊所承担责任,丽珍公司只负责咨询,不应就手术问题承担责任。

  法官询问得知,何晴说诊所未向其提供过病历,而诊所表示门诊病历确实在诊所,但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找不到了。

  鉴定:鼻子穿孔 属于十级伤残

  之后,经原告申请,双方同意,法院又委托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该中心出具的北天司鉴[2016]临鉴字第0489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确认,目前何晴确实存在鼻根部略偏斜,并鼻中隔缺损,属于十级伤残。

  2016年4月1日何晴所作的鼻咽镜检查显示,鼻中隔右偏,可见穿孔,双侧中下甲稍大,双侧鼻腔可见黏性分泌物,鼻咽部可见炎性分泌物。诊断为:鼻中隔穿孔,鼻炎。

  鼻中隔穿孔,系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鼻中隔贯穿两处鼻腔的永久性穿孔。

  被鉴定人目前存在鼻根部偏斜,对面容有影响,由于鼻中隔穿孔不可逆,会造成通气过度,影响工作、学习能力及社会交往能力。

  法院:拒绝提供病历诊所要担责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对因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原因导致鉴定不能,该后果应由医疗机构承担。

  此外,丽珍公司虽称原告支付的1万元系咨询费,非手术定金,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亦未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反驳,故结合相关证据和当事人陈述,法院认定原告支付给丽珍公司的1万元为手术定金。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蕾士悦诊所赔偿原告医疗费近5000元,交通费2000余元,残疾赔偿金10万余元,并退还整容手术费3万元;丽珍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审期间,双方在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达成调解。何晴妈妈说,目前,双方已商定将12万元赔偿款打给她的日期。但女儿鼻子造成的损伤,确实是不可逆的了。

  但她同时表示,女儿现在调整得还不错,基本能够正常工作,但是想起这件事情,还是会觉得心情郁闷,非常后悔。

  律师说法

  整容手术时 一定重视各种细节

  何晴的代理律师于伟鑫认为,虽然病人自己有疏忽,没有留下没有病历记录,但诊所方显然过错更多。

  该案中整容医院的医疗水平和专业人员技术不过硬,手术过程中将脸烫伤,一年后鼻子出现严重反应还有纱线残留,取出就穿孔了。烫伤、穿孔、加残留物,这都显示出诊所的医疗技术有问题,所幸烫伤已经处理完没有留下伤疤。

  于律师认为,这个案子的解决有积极的一面。首先,它相当于一个教材,告诉患者该怎么保护自己;其次,它告诫美容机构应该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然后,也告诫和提醒了想要整容的人,决定手术时切忌糊里糊涂,不能出现像该案件一样交定金没手续,整容费用也没有开票的情况,倘若该案不是手术失败后患者母亲立马找上门要求写协议,官司就很难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