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部门铁腕治超 车辆超限超载别想走后门
1月31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发布治超执法公开承诺书,三部门进一步加大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力度,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交警严格规范执法,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超过12分的,要一律扣留驾驶证,对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协调治安、刑侦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对货运机动车严格查验审核,进一步加大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力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防上路行驶,违规办理相关业务的,视情节进行严肃追究;密切与交通运输、工信、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治超路面监控网络,完善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形成联合治超的高压态势;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违反规定、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出,一律严肃查处。
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要求在治超工作中,严肃执法,对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在实施处罚时,严格标准不放松;执法人员在治超执法时,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的规定,做到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明,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严禁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执行治超执法的运政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发放的执法证件,着全省统一制式的执法服装和统一的执法装备,开具统一的执法文书,做到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裁量权适当;严禁执法人员收受贿赂,以及“关系执法”、“人情执法”,或充当非法人员“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一律清退出运管队伍,全省统一的举报监督电话是各地区号+96520。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要求,对于超限超载车辆,坚决卸载到位,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绝不滥用职权,绝不徇私枉法,对于执法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路政人员仪容风纪规定,做到执法语言合法、执法行为守法、执法程序依法;进一步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标准、公开举报电话,完善监督机制,严格实行内部约束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有错无为问责制;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路政管理规定开展工作,遵守路政管理“五个不准”、“十条禁令”,把好金钱观、人情关,拒绝诱惑,筑牢拒腐防线。(记者李凤虎 实习生史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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