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焦作 > 正文

焦作市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均居全省前列

2013-12-23 11:48 来源:焦作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了解到,今年年初以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目标分解,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丰富临时救助内容、加强救助监督管理、落实救助各项政策等方面下功夫,促进了全市救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据统计,我市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9740万元、农村低保金12894万元、五保供养金1875万元,我市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均居全省前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3月28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50元,人均月补差标准不低于2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160元,人均月补差不低于10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由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6000元,分散供养的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2700元,提标工作已全部完成。据统计,我市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9740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12894万元,发放五保供养金1875万元,我市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均居全省前列。

  在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制度,推行了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管理。目前,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5.6万人,前三季度我市累计直接救助城乡医疗对象2.1万人,直接救助支出2122万元。特别是在2013年春节期间,我市对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了1个月低保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一次性补贴200元,并组织对福利院、敬老院、重灾村、重灾户和特困户进行走访慰问救助,共支付救助金1642万元。另外,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在2013年春节前又对城乡贫困群众发放中央补贴救助金共3168.1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还根据困难群众的生活实际,临时救助贫困群众11221人,发放救助金184万元,其中市民政局对低保边缘户、临时困难户、因病因事故导致贫困家庭开展临时救助共16人合计9万元。

  市委、市政府还十分重视困难学生的救助工作,2013年全市继续开展了“爱心基金”救助困难大学生活动,今年全市共救助学生1695人,发放救助金336.42万元。其中,救助大学新生1281人,发放救助金310.92万元;救助高中生等其他学生414人,发放救助金25.5万元。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济、社会互助等内容。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责编:刘晓波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