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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61岁老人骨折 术后10个月钢板断裂

2016-08-12 16:05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马先生第二次手术取出来的断裂的钢板

  61岁的马先生骑电动三轮车时不慎摔倒导致右腿骨折,于去年在濮阳县人民医院做了手术,右腿中固定了一块钢板。没想到10个月后,骨头还没有长好,却发现里面的钢板竟然断了。院方回应称,质量应该没有问题,可以进行鉴定并走司法程序解决。

  [患者遭遇]骨折手术植入钢板钢板断裂做了第二次手术

  马先生家住濮阳县县城,今年61岁,去年8月25日,他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出去送货,行至濮阳县张挥公园附近时,突然感觉有些头晕,撞在了路边的电线杆上,马先生也从车上被甩了下来。

  随后,马先生住进了濮阳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过医生诊断,马先生的右腿局部粉碎性骨折。8月27日,马先生接受了手术,在右腿大腿外侧植入了一块钢板。

  手术出院后,马先生便按照医嘱要求,在家里慢慢养伤。今年7月7日,马先生在家中从凳子上站起来后,右腿突然传来一阵剧疼,随后来到濮阳县人民医院。“医生让拍了个片子,然后说是钢板断了,需要再做一次手术,住院、手术等费用由医院承担。”马先生介绍。7月10日,马先生接受了第二次手术,替换掉了断裂的钢板。

  [医院表态]建议走司法程序或者进行鉴定

  “我和家人都有些想不通,钢板怎么会突然断了?”马先生表示,他和家人都认为自己出院后牢记医嘱,未进行任何体力活动,动过手术的腿也未受过撞击,钢板断裂造成二次手术,给自己身心都造成了很大伤害,医院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第二次手术后,马先生的家人便开始和医院沟通此事。而院方则表示,医院应不应该担责任,目前还不好说,建议马先生到法院进行起诉,也可以提出申请对断了的钢板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可以由医院承担。

  8月11日上午,大河报记者见到了濮阳县人民医院主管业务的张副院长,他表示确有此事,断裂的钢板目前已由医院进行了封存,但具体原因并不能确定。

  该负责人介绍,断裂的钢板属于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产品,是医院经过网上招标后采购的器械,很多大医院也都发生过这类事情,只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才能进一步确定责任问题。

  记者问及,正常情况下,这种植入体内固定骨骼的钢板是否可能发生断裂?该负责人表示,正常情况下,钢板是不应发生断裂的,有些患者为了不再二次手术,植入的钢板都不再取出了。目前,已和患者家属进行过沟通,也向家属介绍了申请鉴定的具体流程。

  [记者查询]类似案例并不少见

  随后,记者在网上查询后发现,和马先生一样遇到植入体内钢板断裂的案例并不少见,但大多医院都表示所用器械均通过合法招标采购,医院不应承担责任。

  就此事,河南众浮律师事务所律师付艳国表示,只要钢板断裂不是由于患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患者就有权要求治疗医院承担责任。如果确因钢板质量原因致使断裂,造成患者不得不重做手术、重装钢板,那么,由此产生的手术医疗费、营养费、误工损失等,以及发生可能的手术意外、术后并发症等不良后果,均应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并应适当赔付精神损失费。

  马先生说:“事实摆在那儿呢,钢板确实断裂了,并且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痛,我准备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谷武民 赵振恒 文图)

责编: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