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日前印发《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

  此新闻一出,网上一片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好事,体现了国家重视考试公平,公考越来越公正透明,而另一部分网友则表示了担忧,怕此项规定流于形式。笔者认为,避免规定流于形式需要“两个监督”。

  一是考生监督。尽管当前择业多元化,公务员依然是众多毕业生的择业选择,近年来公务员考试降温,可仍然有许多岗位是“一岗难求”,百里挑一甚至是千里、万里挑一的岗位竞争压力,让考生对考试公平更加的渴求。面试录像本身也是对于考试过程的记录和监督,考生“身临其境”是最好的监督,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可以切身感受到录像的流程和它所带来的变化。不少参加过公务员考试的人表示,公务员考试各项流程都是比较规范和公正的。可见,“眼见为实”是最有力的监督。

  二是自我监督。国家出台此项规定必定也不希望这一项规定经历了费时费力费物之后不能发挥作用。各个监考单位加强自我监督,是避免规定流于形式的重要方法。一是要有专人对录像现场进行监督,保证录像的全程真实。二是要监督录像信息的保存,严密保存录像信息,不泄露,不更换。三是查阅监督,对视频查阅进行严格把控。

  公务员面试录像是公务员考试的又一新举措,是对公务员招考机制的完善,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在公务员招录上力求公正公平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那些想要走歪门邪道获得工作岗位的人增加了“麻烦”,实现了竞争更公平,公务员招考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