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15日宣布,在中央企业启动4项改革的试点,分别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董事会授权试点、向央企派驻纪检组试点。这标志着国企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新一轮国企改革拉开大幕。

  谁来试点

  4项改革确定6家央企,试点未设时间限制和批次

  4项改革,哪些企业先来“吃螃蟹”?

  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华岗介绍说,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将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将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还将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先试点、而不是一次性全面推开,彭华岗解释说,主要出于三方面的考虑。首先,通过试点由国资委和企业一起探索破解改革难题之道。其次,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第三,通过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改革。

  为何目前只确定6家企业进行试点?彭华岗表示,国资委此次主要选择了工作有基础、试点有条件、近年来改革力度比较大、效果比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虽然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很多,但从积极稳妥的角度,国资委还是选择了少数企业开展。他透露,此次试点没有设时间限制和批次,随着试点经验不断积累,改革将深入推进。

  试点什么

  不搞“盆景”和政策“洼地”,试出可推广的做法

  4项改革试点具体试些什么?

  据介绍,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主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在国资监管层面,将探索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关系,厘清职责界限,研究国资委如何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在国资运营层面,将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如何有效服务国家战略目标,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效益。

  混合所有制试点,主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目的有6个方面,一是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治理结构;二是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三是探索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五是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监管机制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方法和途径;六是探索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

  董事会授权试点,主要是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试点将明确国资委与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将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董事会自主决策有机结合起来,试点企业董事会将在国资委的指导下,完善各项制度,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试点工作。其中,在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权方面,试点初期首先落实董事会行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选聘权,增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总经理选聘中的参与度。在董事会行使业绩考核权方面,试点企业董事会将自主构建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在董事会行使薪酬管理方面,试点企业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在国内、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明确薪酬策略,建立与经营业绩、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真正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派驻纪检组试点是探索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通过试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增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彭华岗表示,开展4项改革试点,不是搞“盆景”,也不是搞政策“洼地”,目的是要试出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试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做法。

  如何推进

  改革多开“绿灯”、少踩刹车,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彭华岗介绍说,4项改革试点将按照5个步骤有序推进。

  其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试点工作在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四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试点企业的指导服务。

  其二,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

  其三,加强指导、大胆实践。结合简政放权,对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率先在试点企业落实到位;对试点需要解决的政策性问题,在不越法律法规“红线”、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的前提下,多开“绿灯”、少踩刹车。

  其四,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注意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以指导全国相关改革的可操作办法和制度性安排。

  其五,梯次展开、逐步推广。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彭华岗强调,在试点的过程中,将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守改革底线,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革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改革主体作用,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