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 

河南省减少污染排放条例及系列宣传穿手册

河南省减少污染排放条例及系列宣传穿手册

  映象网讯(记者 骆琼 文/图)12月31日,《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以下简称《污染物减排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会上介绍了我省目前的环境现状和《污染物减排条例》中的几大亮点。据了解,此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4年扩大减排权有偿使用试点

  目前,河南全省污染减排压力持续加大,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数大,排放总量位居全国前五。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能源消耗和城镇人口快速增长,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呈刚性增加趋势。

  而在即将实施的《污染物减排条例》中对减排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是政府污染减排责任制;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三是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四是重点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等。

  据了解,2009年,河南省已经在洛阳、焦作、三门峡和平顶山四市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截至11月底,河南省四个排污权交易试点市的排污权交易量已有1243笔,共11140.31万元。

  河南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国敏解释说:“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下一步,我们将在洛阳、焦作、三门峡和平顶山四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李国敏说。目前,河南省正进行排污权交易的效益分析、交易价格等方面的课题研究,为排污权交易的后期评价工作做技术和理论准备。

  强制查封违法企业属全国首创

  “《污染物减排条例》赋予环保行政部门对无证排污、违反许可证要求排污的,依法查封有关设施、场所,扣押有关工具、物品的权利。”李国敏表示,这强化了污染减排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是我省环境监管手段的重大突破。

  对无证排污企业强制查封,河南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等一系列环保制度创新也是首次立法明确。

  此外,《污染物减排条例》还首次确立了政府划定环境重点监管区的法定责任和环保部门实施“区域限批”的法律依据,体现了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手段的创新。

  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

  《污染物减排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也是扩大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在其中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相关情况。

  “这就涉及污染物排放到单位名单、考核结果、奖惩情况,从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我省在扩大环境信息公开和保障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法律突破。”张庆义说。

  在积极保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同时,张庆义还表示要大力宣传普及《污染物减排条例》,运用培训、讲座、知识竞赛、印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推进污染减排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增强全民减排意识。

  加强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新闻宣传,扩大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在全社会营造推进污染减排、建设美丽河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