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农村危房补助金是国家对贫困农民的一项补助政策。可在汝阳县,却有人打起了危房改造补助金的主意。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因收受21.4万好处费,汝阳县一名乡镇干部马某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马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通过村干部或直接非法收受小店镇村民给付的21.4万元,为村民在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提供帮助。

  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违法所得21.4万元收缴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