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供养标准,保障城镇 “三无”老人、农村 “五保”老人基本生活需求; 明年起,80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近日, 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多项举措力推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目标 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根据《意见》,力争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农村社区;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实现平均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进一步完善城镇 “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农村 “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供养标准,保障城镇 “三无”老人、农村 “五保”老人基本生活需求。

  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和独生子女伤残 (三级以上)、死亡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或发放护理补贴。

  普惠

  明年起,80岁以上老人可领高龄津贴

  从明年开始,8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领高龄津贴了。根据《意见》,我市将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提高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80~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90~9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意见》还指出将降低门槛,简化养老机构设置许可手续。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鼓励养老机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养老服务机构可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向人社部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采取政府补贴形式,鼓励养老护理员长期从事养老护理职业并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对经培训上岗从事养老服务一年以上(满一年)且无过失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

  (记者 董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