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11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光山县水利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谈建国用公务车辆送孩子上学,经研究决定,给予谈建国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上缴燃油费2000元,并责令其分管领导写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