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跃运做客映象网视频直播间。

1月22日,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跃运做客映象网视频访谈间。

 

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跃运

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跃运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南乐天/文 段晋哲/图)临近年关,“讨薪”又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为畅通讨薪之路,从去年11月25日开始,全省法院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映象网同期联合河南高院开展了全省法院讨薪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并在网站开通了讨薪平台(http://www.hnr.cn/news/xwzt/tx/)。

  这期间,映象网接到大量农民工及网友线索反馈,并及时采访报道予以关注。在此基础之上,从1月16日起,映象网联合河南高院推出“畅通讨薪路”系列访谈栏目,邀请鹤壁、商丘、郑州、新乡等多地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做客映象网,现场解答广大网友在讨薪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帮助农民工省时省力起诉讨薪。

  “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债务人,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定要积极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拒绝支付的,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因此失去社会信用。”1月22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跃运做客映象网视频访谈时说。

  出勤表、工资条一定要注意保存

  尽管政府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也派出专人进行督查,严令限期结清农民工工资,但“年年讨薪年年欠”的顽疾依旧屡禁不止。

  讨薪难,问题出在哪里?潘跃运认为,针对欠薪案多发的建筑工地来说,除了工程层层转包用工不规范以外,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法制意识相对较弱,维权意识比较差。

  “首先要留有证据,比如签订的劳务合同。”潘跃运说,实际情况中,因为要养家糊口,不少农民工兄弟都是在不签合同的情况下直接上工地,这时候就应当注意保存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出勤记录、工资条、收取押金等的收条,此外劳动者之间也要保持一定的联系,以便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后,能够作为证人作证。

  本次集中办理活动中,洛阳两级法院除了坚持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外,还对诉讼能力弱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导举证,确保有理的农民工打得赢官司。

  有钱不还除了被曝光可能被判刑

  除了立案和审判,在执行层面,洛阳法院也坚持对涉农民工案件优先快速执行,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如果老赖不让农民工过好年,我们也不会让老赖过好年。”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老赖,潘跃运表示,不还钱,法院也有办法。“一方面,通过各种媒体公布老赖名单,让他们失信于社会,另一方面,将利用刑法,加大刑罚力度。”

  去年12月份,孟津县法院就判决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40余万元的李某,有支付能力却一直隐藏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利用这个案件,潘跃运警告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债务人,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定要积极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拒绝支付的,不但要受到刑罚,还会因此失去社会信用。”

  微博、微信倒逼欠薪者履行生效判决

  随着社会的变化,农民工群体也在变化,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外出务工的主体。针对这一现象,洛阳法院也在积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帮助农民工要回血汗钱。

  1月19日,洛阳中院通过“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94名个人和25家单位,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

  “新媒体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潘跃运说,公布后的第二天,有个欠薪五六十万的企业就把钱拿到了法院兑付给了农民工。

  “利用这个平台,我们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的大力宣传,同时及时报道法院审执结案件的事例,曝光老赖名单,在社会上树立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对于“三微一体”的新媒体平台,他认为,实际上就是一个倒逼机制,让欠薪者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