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骆琼)为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河南省开始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同时通过实行“谁发证,谁负责”来建立医疗机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审批能力建设。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中医管理)部门负责省直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中医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设置与执业许可。

  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行政(中医管理)部门负责二级医疗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医疗美容医院、医学检验所、疗养院、护理院以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中医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与执业许可。

  此外,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中医管理)部门负责一级医疗机构、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设置与执业许可。

  随着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下放,对审批机构的监督就尤为主要。

  据了解,我省将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审批能力建设,充实健全医疗机构执业评审专家队伍和日常监管队伍,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准入管理,强化校验和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