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境外游因腹痛死亡 旅行社称尽到义务

  今年春节你出门旅游了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假期出门旅游已逐渐成为大众追捧的度假方式。但在快乐游玩的过程中,不管是出行个人还是旅行社,都要注意健康安全,尤其对于老年人而言,更要多加注意。否则,一桩高兴事儿可能就会变成悲剧。

  身边的事儿

  2014年3月26日,年逾七十的赵某和妻子、岳母向许昌某旅行社缴纳了15300元,去新马泰旅游。许昌某旅行社又将赵某三人委托给郑州某旅行社负责具体事宜,并向郑州某旅行社支付旅游款共计14910元。3月29日凌晨4点,赵某三人到达泰国曼谷,随团在当地游玩。4月2日,赵某因腹痛到曼谷当地医院治疗,4月5日经医治无效死亡。

  一次境外游竟然酿成一场悲剧,赵某去世后,他的妻子及三个儿子在和旅行社多方交涉无果后,将许昌某旅行社、郑州某旅行社以及承担此次旅游人身保险的河南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赵某的家人认为,许昌某旅行社在没有经过赵某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出行的三人委托给郑州某旅行社;郑州某旅行社也没有在老年人的旅游中尽到充分的告知警示义务,在旅游行程中安排欠妥,在行程中未能全面履行善意提醒、注意及适当的照顾义务;某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

  在审理中,许昌某旅行社辩称,他们是受郑州某旅行社的委托招揽国际旅游业务的,死者是与郑州某旅行社之间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的,郑州某旅行社才是赵某旅游的直接组织者。

  郑州某旅行社辩称,赵某的疾病系导致其自身死亡的主要原因,旅行社尽到了及时救助的安全保障义务。

  结果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河南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3万余元,郑州某旅行社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万余元。一审判决作出后,郑州某旅行社向许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许昌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郑州某旅行社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被告郑州某旅行社收取了赵某等三人的大部分旅游费用,并提供了旅游服务,应认定赵某和郑州某旅行社存在旅游服务合同关系。郑州某旅行社在安排行程时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且在提供旅游过程中,未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尽到善良管理人的高度注意义务,在赵某疾病发作时,未尽到全部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赵某最终医治无效死亡,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但考虑到赵某的死亡原因与其自身疾病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综合该案情况,以被告郑州某旅行社承担原告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各项损失的60%并退还原告未进行旅游部分的旅游费为宜。

  鉴于郑州某旅行社在被告河南某保险公司投保有旅游责任险,故其赔偿原告的款项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旅游责任险范围内予以赔付,余下部分再由郑州某旅行社进行赔付。经计算,判决河南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3万余元,郑州某旅行社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芦萍 王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