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这种电动车为“观光游览车”,不能上路

  河南商报记者 侯建勋/摄

  河南商报记者 王苗苗

  因小巧轻便等特性,四轮电动车越来越受人们青睐。不少市民驾驶着这种四轮电动车接送孩子上学。可你知道吗,这车根本就不能上路。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近期将对这种车辆进行重点查处。

  【查处】

  对四轮电动车

  近期将重点查处

  “不知道啊,要是知道不能开咋会买呢?我看恁多人买,这咋会不能用啊!”3月22日下午,郑州市民张女士驾驶着四轮电动车去接女儿放学,行驶至花园路与三全路交叉口时,被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民警拦下。

  交巡警五大队六中队中队长陈志民说,为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按照支队“春季行动”动态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要求,即日起五大队将重点查处辖区内的四轮电动车。

  “这种车辆不仅没有牌照,大多数司机还没有驾驶证,最重要的是车速太快,很不安全。”陈志民一边说着,一边推了推四轮电动车的车身,“看看,这铁皮也薄啊!”

  据了解,在昨天半天的时间内,交巡警五大队共查处64辆电动三轮车、20辆摩的和3辆四轮电动车。

  【处罚】

  最高罚款2000元

  还有可能被拘留

  对于四轮电动车,交警部门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呢?据陈志民中队长介绍,四轮电动车应属于机动车范围,但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所以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驶,只能作为观光车,在景区、厂区或小范围内使用。

  “这类车辆上路行驶,交警可暂扣车辆,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进行处罚,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还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陈志民说道。

  (线索提供: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