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郑萌

  近日,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侦监处对2015年工作进行总结。4月26日,省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对外公布2015年工作数据。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决定逮捕涉嫌职务犯罪1760人,其中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48人。此外,在打击非法集资、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司法方面也取得成效。

  批捕非法集资诈骗犯罪

  1503人

  去年,省检察院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27人。

  针对全省非法集资案件增长、加剧经济下行压力问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牵头与省法院、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规范方式指导此类案件办理。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503人。

  此外,按照最高检部署,省检察院筛选出14起典型案件挂牌督办,2015年,全省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16件482人,监督立案465件538人。

  其中,尉氏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赵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从一条线索中监督立案16人,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对全省捕后不起诉的

  225起案件调卷复查

  据了解,省检察院与省“双打办”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的通知》,省级平台与16家省直行政执法机关、18个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省检察院与省国土厅等17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了《河南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平台管理使用。

  2015年,通过信息平台发现并监督移送案件249件。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省检察院对2015年全省捕后不起诉的225起案件、未逮捕而起诉判重刑的74人调卷复查,对查找出的9大类、37个方面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实名通报,并在年终考评中予以否定评价;通过业务系统抽查364起逮捕案件,评出“十佳”“十差”审查逮捕意见书并通报全省,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侦监部门排除非法证据后

  不捕127人

  2015年全省侦监部门排除非法证据后不捕127人,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进行补正或解释586件,对非法证据提出纠正意见141件。

  杞县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发现嫌疑人供述缺少客观证据印证,在真凶尚未出现情况下,顶住各方压力作出不捕决定。

  去年,全省以无社会危险性对7584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共听取律师意见1125人次。全省逮捕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无捕后撤案案件。

  其中,鹤壁检察院全年无捕后撤案、无捕后不起诉、无捕后判无罪案件,捕后轻刑率低于全省平均值近4个百分点,获2015年全省侦监业务考评第一名。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34人

  追加逮捕1042人

  2015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34人,监督撤案442件,追加逮捕1042人。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违法49件次;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56人次;积极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99件,取得良好效果。 (记者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