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港媒报道,非法“占中”活动3名发起人联同多名参与“占中”的人士,下午三时到中区警署自首。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2日回应说,如果有任何人士觉得自己触犯了香港法律,前往警署自首,警方会按既定程序处理。警方重申,绝不容许激进示威人士再次堵塞已开通的道路,更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若有任何违法行为,警方一定会采取果断执法行动。

  香港法律界人士质疑“占中三丑”心怀不轨,“计过有着数先自首”,例如利用法庭上自辩或坐监提高个人声望,塑造所谓“英雄”形象,以便日后转型从政。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示:“(占中)三丑自首即表示占领运动已到某个阶段,我觉得所有占中人士特别要考虑到对市民的损害,最低限度是他们承认应该要按照法律办事,我希望他们号召到其他占中人士离开占领区。自首的意思是,他们都知所做的事违反法律。”

  梁爱诗又指第二步是由律政司决定是否检控,检控时任何人都有权辩论,辩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辩护理由则要视乎到时说甚么。法院有足够机会让每个申诉人或答辩人申诉或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