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对象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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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大河报微博报道,经鉴定,光山县新四军巨额借条被认为是假的。

  东方今报1月17日曾报道,16日上午,信阳市文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借条进行了鉴定。不过现场没有宣布鉴定结果,文物局工作人员称,借条的真伪将在一周后宣布。

  借条持有人张志良的亲属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张志良一起来到信阳市文物局。刘先生介绍说,鉴定在文物局二楼的一个会议室进行,家属不允许入场,所以不清楚专家的构成,整个鉴定过程持续约30分钟。“现在许多网友都对我们持有的借条表示质疑,我们希望尽快有一个鉴定结果出来!”

  鉴定结束后,光山县财政局负责人将借条送还给家属,通知鉴定结果一周后将以书面形式邮寄给家属。记者随后和信阳市文物局取得了联系,办公室吕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专家正在对借条进行论证和分析,关于借条的真伪,需要经过专家分析以后才会有结果。

  吕主任说,如果专家鉴定有困难,鉴定组还会寻求更有经验的专家来鉴定。对于此次鉴定专家的构成,吕主任表示也不太清楚。

  早前报道:

  信阳村民要求政府兑现新四军借条 官方已着手处理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称家中有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借条显示其祖父曾借给新四军3万元。该村民多年向政府要求兑现无果。今日,光山县财政局一负责人回应,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处理借条兑现。

  “已经保存68年了”,张志良给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借粮款收据原件是一张黄色老宣纸,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叁萬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条右端印有“争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左端附注注明所借粮款在今后政府征收田赋时,可凭此据抵消,未抵消完的剩余数额政治部保证偿还。

  出借人张炎山是张志良的祖父,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南向店乡人。 张志良说张炎山曾经在乡里经营中药店铺,家境富裕。

  信阳村民新四军借条遭质疑 官方称鉴定无误后将偿还

  质疑

  1、是否作假?为何要兑现而不留作纪念?

  “不是开玩笑的,谁敢跟国家闹着玩,那不是找事儿吗?”张志良告诉记者,80年代,父亲张富友曾到政府要求兑换,政府只给几百元,“如果是假的,那时候就应该没收借条,也不会给钱了。”

  据原光山县财政局副主任证实,2012年8月,当地财政局曾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到乡里进行调查。当地多为老村民向记者证实“张炎山是首富,借钱的事儿错不了。”

  张志良侄子刘先生称,当地政府曾在2012年调查后让他们到信访局,但调查结果不让翻看和拍照,“只告诉我们会尽快兑现。”

  张志良父亲张富友是农民,生活艰苦,张志良目前在北京打工为生,故此借条的兑换对其家庭来说很重要。

  2、书写工具是钢笔?

  家属曾称,借据用黑色钢笔书写,因为氧化看来像现在的圆珠笔。就此,有读者质疑1946年中国军队没有普及钢笔。

  公开资料显示,钢笔流入中国的起始时间有多种说法,但均在20世纪初或之前,据推算,钢笔在上流社会普及的年代在1925年左右,完全普及的时间为1935年左右。

  1928年,上海自来水笔厂生产出第一支国产钢笔,博士、关勒铭等笔是我国解放前的名牌钢笔。

  3、弄混新四军第五师与刘邓大军?

  有博文质疑此前报道,称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是1947年6月,与借条中的落款时间1946年不吻合。报道曾引用光山县南向店乡一老村民的话,指出借条开具的时间是在“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时。就此,新京报记者致电多个历史学者求证新四军第五师的活动范围。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尚明轩称,据历史记载,1947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解放战争时期国共两党的军队有过拉锯战,许多根据地有双方军队一走一来的现象,1946年有军队路过大别山是可能的。”尚明轩介绍说,光山县是当时的革命根据地老山区,部队活跃性很高。

  新四军全称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叶挺任军长。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共第二次合作期间,新四军由留在江南八省的红军游击队改编而成。1941年1月,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整编为新四军第五师,李先念任师长兼政治委员。

  4、若为真,是什么币种?

  据考证,解放战争时期的货币较为混乱,有从清末流传下来的银元,即大洋;有共产党解放区印发的边区票;还有一种是国民党统治区发行的法币。

  以上质疑均需要当地政府鉴定借条结果为佐。

  信阳市光山县委宣传部通报:

  关于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光山县南向店乡张志良反映新四军借其爷爷钱款问题的情况说明

  11月5日,《新京报》刊登了我县《河南村民要求政府兑现新四军68年前3万元借条》的报道,光山县委、县政府立即安排调查。

  经查,2012年7月26日,张志良反映:1946年,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路过南向店乡,向其祖父借款3万元,多年来要求偿还,未解决,请求帮助。8月22日,县作出处理意见:1、公安部门调查张志良与张炎山祖孙关系真实性;2、公安、民政部门核实借据的真实性;3、银行部门核实借据中所提现金为何币种。随后,调查组多次与张志良本人协调解决,要求提供其与张炎山关系证明,因其在外务工,始终未能提供有效证明,且借款原件一直没有鉴定。并经调查,当时市场流通货币种类繁多,而借据票面上未明确货币种类,故一直未能对3万元是何币种作出确切认定。

  11月5日,光山县委、县政府再次作出要求:1、对借据中“张炎山”与张志良在诉讼请求中所述其爷爷“张炎善”是否为同一人进行核实;2、对张志良与张炎山的祖孙关系进行确认;3、要求张志良携带借据原件与县有关人员一起到有关权威部门对借据真伪及币种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及身份确定无误后,将按有关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