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试点近半年的“以房养老”政策似乎并不如想象的乐观。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截至目前全国试点城市仅有12户共22人签约相比起我国2亿多的老年人基数来说这个比例简直是微乎其微。

  实际上“以房养老”的真正名称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老人以自己的住房为抵押与保险公司进行签约而后由保险公司向其提供双方约定的养老资金。

  面对我国日益沉重的养老问题“以房养老”的出台确实被寄予了很高的厚望媒体的不断报道以及一些金融机构的积极肯定使得“以房养老”成为了解决养老问题的“法宝”。

  然而从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房养老”并不如想象般美好。

  首先一个很难突破的问题来自于我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影响在我国很多老年人奋斗了一辈子就为了攒下一套房子反向抵押无疑意味着将房子拱手让人这对于老年人心理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同时“养儿防老”是我国文化中早已根深蒂固的思想老年人需要儿女对其进行赡养和照顾的义务而非仅仅来自于对金钱的需求因此对于老人来说心理和生活上的满足远比金钱来的更重要。

  其次在目前“以房养老”推广的试点城市主要以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为主而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又是国内投资房产投资的重点城市对于这些城市的老人来说反向抵押所换取的养老金恐怕还不及每月出租房屋所能得到的房租多。因此老年人对于抵押房产的意愿与房产的估值也是息息相关。

  另外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在推广“以房养老”的进程中依然存在不完善就目前来说法律法规对于房屋70年产权的界定十分模糊这将严重阻碍“以房养老”制度的正常推行。

  同时“以房养老”还将带来的是贫富差距的再次加大对于已经有房的老年人来说多不会指望反向抵押所带来的养老金然而真正需要这份“养老钱”的老年人却大多很难拥有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并且对于一些农村老人来说他们虽然拥有房屋但很难反向抵押。

  因此“以房养老”恐怕只能为我国当前的养老政策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对于一些失孤老人以及独身的老人来说“以房养老”或许可以为他们起到一些帮助的作用但是对于大部分老人来说真正需要的还是来自养老政策的完善以及一些除去金钱之外的陪伴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