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醉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上了路边违规停靠的大货车,经抢救无效死亡,并被认定负主要责任。其家属向货车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赔96万余元。日前,密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2年11月30日晚,郝某驾驶无牌摩托车在密云县行驶时,遇到庄某将重型货车停放在机动车道内。因躲闪不及,摩托车与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郝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管部门发现,郝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未经公安部门登记的摩托车,庄某违反道路上临时停车的规定,认定郝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庄某承担次要责任。

  郝某家属认为,交通队的责任认定错误,郝某和庄某应承担同等责任,故起诉庄某及庄某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96万余元。

  庄某表示愿意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判决。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