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分手后,男子韩某执意要索回之前为对方花费的5000元。索要无果后竟起杀心,开车撞击前女友乘坐的电动车,致对方和骑车人受伤。近日,顺义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0年。

  34岁的叶某与韩某曾是男女朋友。去年8月19日,韩某让叶某归还交往期间给她买衣服、请吃饭花的5000元,并称如不还钱就杀死对方。叶某拒绝后联系表妹孙某,希望对方和韩某谈谈。

  当天11点多,孙某将韩某约到叶某单位外面。韩某仍坚称不给钱就撞死叶某,孙某于是报警。警察调查后,韩某同意不闹事。但当天下午5点多,他驾车恰巧遇见叶某的男同事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她下班,心情一下又激动起来,再次萌生了杀人的念头。韩某驾车从机动车道转进自行车道,在距叶某二三十米远的距离,踩油门朝电动车撞去,致叶某和男同事受伤。后韩某驾车逃离,在一个岔口被一辆汽车追上。

  庭审中,韩某辩称不是故意撞人。但法院认为,韩某撞向叶某二人且未采取制动措施,撞人后继续推行电动车并逃离现场,足以证实其故意杀人,但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