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到两天的保姆,趁主人不在家,拐走了雇主家男婴,并向雇主勒索百万。经过近40个小时的煎熬,雇主终于收到了孩子被警方解救的消息。近日,用假身份证应聘保姆的广西女子何琨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月。

  保姆上班两天就绑走男婴

  2010年4月29日上午8点,一个自称陆金华的女子来到环市东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应聘包吃包住的住家保姆,并出示了身份证,她身高1.5米左右,身材瘦弱,会讲广州话。当天,想聘请保姆的李先生看中了陆金华,双方签定了雇佣协议,当晚陆金华就住进了李先生位于白云区棠景街的家中。

  30日早上,李先生忙于工作一天没回家。其妻吴女士邀了几个朋友来家里吃晚饭,饭后,她和朋友去新市百信广场玩,留下一岁半的儿子和保姆在家。晚上10点半,吴女士打电话给陆金华询问孩子的情况,陆金华说孩子已经睡了。吴女士和朋友们一直玩到5月1日凌晨2点。

  回家路上,吴女士突然发现,手机上有两个陆金华的未接来电,她回拨过去,但一直不通。吴女士赶紧回家,却发现孩子和保姆都不见了,她立即给丈夫打了电话。

  “吴小姐,你儿子我抱走了,如果想要回你儿子就准备100万元,不然的话我把你儿子的内脏挖去卖,你们最好不要报案。如果要报案你儿子马上没命。”这时,吴女士收到了陆金华的上述勒索短信,她赶紧报了警。之后,吴女士前往派出所做笔录,期间还和陆金华通了电话,陆金华再次要求赎金100万元。

  “老板娘,钱准备好了没有?”5月1日10点左右,陆金华的要钱电话再次打来。吴女士在警方指导下与之周旋。下午3时许,双方再次通了电话,吴女士在电话中听到了儿子的声音,她告诉陆金华自己没有这么多钱,陆金华则称,和人商量后再答复她。晚上9点左右,陆金华再次来电,将价码降到了60万,并称5月3日前要准备好钱,否则将孩子卖到台湾。

  正当李先生一家心急如焚时,5月2日中午12点,接到了警方的通知,孩子已经在高要市被解救。

  取保候审期间潜逃3年

  原来,事发当晚9时,趁家中雇主都不在,陆金华便抱着孩子出了门,先坐摩托车到附近的公交车站,随后又打的到广州火车站,准备带孩子去廉江。因找不到去廉江的火车,她于是打车去肇庆高要找其男友,共花了1100元。次日凌晨1点左右,男友来接她时,她骗男友称孩子是她姐姐的。

  其实,“陆金华”并不是小保姆的真实身份,其真名叫何琨,1989年10月出生,此前应聘用的假身份证是其在深圳花了60元办的。因怀有身孕,何琨被抓次日即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取保候审后何琨伺机潜逃,后于2013年8月18日再次被逮捕。该案于今年年初由白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绑架罪判刑10年半

  日前,在庭审中,针对绑架罪的指控,何琨辩称,她听说男雇主对女雇主不怎么好,而自己“很憎恨那些对老婆儿女不好的男人”,所以“想教训对方”。她还辩称是因为她迷了路才去找男友,并未勒索。对于这些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吴女士则认为,何琨早有预谋。她称,何琨第一天到家中,便主动要求和孩子一起睡,说是晚上好照顾他,但被吴女士拒绝了。事发当日中午,吴女士邀请朋友来家里吃饭,何琨多次表示自己做的饭不好吃,希望她们出去吃,自己在家照顾孩子。下午3点左右,何琨以孩子哭闹为由,提出带他出去走走,也被吴女士拒绝。晚饭后,吴女士原本让何琨带着孩子一起出去,何琨先是以换衣服为由回房,之后又说要给孩子换衣服,让吴女士先走。吴女士没太在意,便和朋友先出门了。之后,便发生了孩子被绑架一事。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何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宣判后,何琨并未上诉。(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