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来电话哭诉受委屈,母亲李娟娟连夜赶到女儿家讨说法,争吵中打伤女婿眼睛。近日,李娟娟被枞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4月9日晚上11点多,李娟娟女儿打来电话,哭诉丈夫陈钟明对自己不好,在家中经常受委屈。李娟娟听到后,勃然大怒,连夜拉上老公赶到女婿家兴师问罪,因为言辞激烈,语气刻薄,陈钟明及陈母与李娟娟大吵起来,随后三人动起手来并相互厮打,李娟娟用随身携带的手电筒照着陈钟明的右脸打去,将其右眼打伤。经铜陵市公安医院诊断:陈钟明右眼球钝挫伤伴球结膜下出血,右侧眼眶内侧壁及右侧眼眶下缘骨折。经枞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陈钟明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