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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腾购物频道形象LOGO、吉祥物征集大赛
  • 2013年07月11日 14:40

  • 来源:大象网-欢腾购物

  为了进一步拉近广大观众和频道的距离,努力“办河南最好的购物频道”、“做中国一流的购物团队”!我们面向全社会征集频道新LOGO和吉祥物,期待您的参与和闪光的创意!

  无论你是涂鸦达人,还是怪才设计师,只要你愿意将你的才华呈现给全省广大电视观众,那就来吧!

  频道将对入围十佳的创作者或设计公司,面向全省进行电视、东方今报、欢腾频道官网、大象网、频道型录,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和展示,同时进行全省评选和投票。

  中奖方案,将会在欢腾购物频道7周年晚会上揭晓,设计者或公司可以参与晚会的录制(对方案予以展示并阐述设计理念)。

  入围十佳作品的创作者或设计公司,有机会与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签订后期VI/品牌形象合作协议,参与欢腾购物频道品牌建设。

  征集内容:

  欢腾购物频道LOGO 和吉祥物设计(包括名称和实体设计)

  征集要求:

  一、欢腾购物频道logo设计要求:

  原创性:设计作品严禁剽窃抄袭。

  欢腾购物的LOGO一定是围绕电商行业,区别于其他常规性频道,使其能准确传达行业特征:电视、购物。

  本次大赛的主题,具体要求如下:

  1) 公司理念:“好产品、好价格、好服务”为出发点

  2) 以“欢腾购物/HTG/7”为基本创作元素。

  3) LOGO主题以创意图形为主,辅助汉字“欢腾购物”,

  4) Logo总体颜色不得超过3种,1种主色,1-2种辅助色

  5) 造型简洁、活泼、明快,具有电视媒体行业及零售业双重特性。

  6) LOGO的设计要与落地现实结合,要求适应性强,适合在电视屏幕媒体/网络媒体/平面媒体中使用,须附有LOGO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

  7) 后期制作成本低。

  二、欢腾购物频道吉祥物设计要求:

  原创性:设计作品严禁剽窃抄袭。

  1) 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设计现欢腾购物的经营理念,表现艺术形式创新,时尚、构思新颖、色彩鲜明,视觉冲击力强,富有时代感。

  2) 吉祥物设计要具有本土特色,造型美观大方,活泼可爱,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造型方便动漫制作、模型等拟人性化展示。具备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 吉祥物名称称要简洁上口,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易于传播,符合欢腾购物企业文化氛围。

  4) 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手绘涂鸦和电脑设计均可),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

  5) 《吉祥物设计稿》须附有对吉祥物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

  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电子邮箱或邮寄/快递

  电子邮箱:xinhuanteng@163.com

  电话:0371—86226878 86226879

  邮件地址: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西二街龙湖大厦3楼欢腾购物频道收 邮编:450000

  2、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 每个参赛人可提交多份参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参赛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完整的LOGO组合(包含标准字/标准色/不同组合形式/应用贴图),吉祥物名字、创意基础和理念、一套完整的参赛吉祥物设计方案。

  4、 投稿者需提交彩色版logo、吉祥物正视图一份,并为吉祥物命名。电子图案的大小比例控制在600×800像素(JPG/TIF格式、A4幅面)手绘画幅控制在A3以内。多个文件请打包提交。设计稿需附创作理念和创意说明,旨在阐述创意、设计思路等。并附带个人资料(注明真实姓名/公司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地址。)

  5、投稿作品概不退还。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拥有对所有投稿作品的唯一使用权,投稿作品可被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无偿用于各类宣传活动、展览、媒体报道等相关活动。凡投稿作品在支付奖金或奖品后,其所有权均由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6、作品一经采纳,投稿者须提供精度300DPI以上的三视图(含形象正面、侧面、背面图各一张,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分别完成三视图),格式可以是TIF、AI、CDR、PSD等。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7、被通知入围后需提交一套完整的参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应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图稿请固定在硬纸板上。

  评选时间

  征集阶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31日

  海选展示时间:2013年8月20日—2013年8月30日

  十佳作品展示时间:2013年9月1日—2013年9月20日

  终评阶段:2013年9月20日—2013年9月24日

  揭晓展示时间:2013年9月25日(欢腾购物7年庆晚会)

  评选方式

  1、本次吉祥物征集活动分为:征集、评审和揭晓三个阶段。

  2、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整理汇总,在频道节目和官网,微博、微信进行展示和投票工作。

  3、综合频道全体员工和广大电视观众的意见,聘请省内知名设计大腕担任评委,综合评定确定入围和中奖作品。

  4、评选结果将在9月25日欢腾七周年晚会上揭晓并通过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播出节目、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官网、大象网、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官方微博、微信等途径予以展示。

  奖项设置

  1、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7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 入围奖10名,增送价值500元的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3、所有投稿人均可无条件成为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会员,并赠送300元欢腾券。

  声 明

  1、本次征集活动奖品由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统一发布。

  2、河南电视台欢腾购物频道对本次活动所有内容及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3、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人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投稿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投稿本人承担。

  著作权说明:

  设计稿为受河南天益电视购物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其著作权属河南天益电视购物有限公司所有,与河南天益电视购物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创作合作协议》。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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