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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推出校方无过失责任险

2013-08-26 16:22 来源:映象网—新闻广播

  映象网讯(河南台记者穆迪)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风险管理,我省将在校方责任保险基础上开展实施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

  据统计,目前我省开展校方责任保险的普及率已经达到了85%。但近年来因非校方责任而发生的意外突发事故越来越多,而此类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又不能超范围赔偿,各类责任赔偿纠纷不断发生。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第三小学校长朱凤妮说:“一旦学生出现这方面问题,很可能造成学校正常工作不能开展,学校要进行赔偿,而学校资金又有限,不能够满足家长的要求。”

  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是校方责任保险的配套险种,对于学校在事故中并无过失,但妥善处理了事故,并承担的经济赔偿提供了保险保障。朱凤妮说,“这个政策对我们来说,是求之不得,保险公司对这方面进行了承担,妥善的处理学校各种风险的事故。”

  根据规定,保险保障每生每年赔偿限额人民币15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50万元;保险费率为每生每年3元,保险期限与校方责任保险同步,为每年9月1号至次年8月31号。有家长提出担心,“这样会不会对学生安全产生一种忽视的心理,学校把这种安全意识降低的话你,把这种风险全部撇给保险公司了。”

  教育专家王英认为,即使有了保险,学校也不能放松管理。王英说,“对于校方来说,不是因为有了这个保险,让孩子在学校之间的安全就可以完全放任了,这个责任是同等的。”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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