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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接访案件当事人 解决久拖不决案件

2013-10-28 22:0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10月28日下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场激烈程度不亚于辩论赛的法官接访活动正在进行,接访的人正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

  案件

  “一房多卖”他被骗大笔钱财

  2007年,王中强、张五岭2人向赵文卿提出借钱要求,并以一处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做抵押,赵文卿将从他人处筹集得来的14万元借给了王、张2人。

  随后一年内,王、张2人又以儿子结婚为由,用另一处同样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和一辆轿车做抵押,从赵文卿处先后借得30余万。

  在赵文卿向王中强、张五岭追讨45万元的借款时,赵文卿发现,王、张2人早在2006年就已将这两处用于抵押的房产卖给了其他人,同时,王、张2人用同样的方法,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形式从其他人处也借了大量款项。

  被王、张2人进行“一房N卖”,骗取大量钱财的这两套房屋,实际并未在房管部门进行登记,依照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抵押权设立的规定,赵文卿的在与王、张2人借贷纠纷案件中对涉案房屋的优先受偿权并不能成立。

  郑州中院先后专门组织了由大学教授、人大代表、专业律师、人民陪审员和赵文卿及其他当事人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但论证会就优先权问题未能形成一致意见。2013年,郑州中院审委会专门研究的此案,一致同意撤销郑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案件发回金水区人民法院重审。

  面对陷入“一房多卖”被骗大笔钱财而不自知的赵文卿,张立勇在听取他的讲述后,立即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

  “整个事件的事实非常清楚,在房屋没有产权的情况下,任何有关房屋的抵押、买卖行为都是不成立的。”张立勇说,对于赵文卿的个人权益,法院理应坚决保护,同时,王中强、张五岭的行为已经造成诈骗,应向其他受害者搜集证据,并提交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行为应当坚决予以打击,按照平等债权的原则,重新审理其他相关案件。

  案件

  单位拖欠了他十多年的工资

  周予岭系省物价局培训中心的一名职工,被一纸调令借调到物价局机关工作一年后,返回培训中心的周予岭发现单位把他列入了边缘地带:长时间不安排任何工作给他,并且逐渐扣发、停发他的工资。

  对单位心灰意冷的周予岭开始不去上班,物价局培训中心又以“长期旷工”为由将他辞退。

  失去工作和收入的周予岭人生陷入最低谷,妻子与他离婚,净身出户又没有工作收入的周予岭一度在北环立交桥下艰难度日。但是他没有放弃坚持要向辞退他的原单位“讨个说法”。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作出民事判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河南省物价培训中心重新为周予岭安排工作;并且支付周予岭自2002年1月至2012年5月应发工资数额共计41万元。

  然而周予岭申请执行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按期履行,经金水区法院多次召集双方协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履行2万5千元。目前发改委以“周予岭的主管部门是物价局,与发改委没有直接劳动关系和曾经安排过周予岭在贸易公司工作”为由向省法院提出申诉,案件执行中止。

  张立勇在听取周予岭的讲述后提出,周予岭的工作必须按照原来的单位岗位予以安排解决;拖欠周予岭10年的工资和利息也必须发放。

  据了解,全省法院系统将持续开展法官回访当事人、法官接访当事人活动,对发现的瑕疵案件或法官徇私枉法等行为,将及时纠正和查处。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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